“我微信转给你1万块,凭什么不算借款?”男子凭转账记录起诉同学,法院判决结果让人警醒 借钱这事,谁还没遇到过几回?可下面这位男子的遭遇,看完真让人后背发凉。 据扬子晚报3月4日报道,福建福州最近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果让不少网友直呼:长见识了,原来借钱光有转账记录根本不够!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陈某和被告雷某是老同学。2024年11月,雷某给陈某打电话,说信用卡快到期了,手头紧,想借1万块钱周转一下,承诺一个月后准还。 陈某心想,都是老同学,这点忙不能不帮。再加上雷某说得挺诚恳,他就没让对方打借条,直接通过微信分两次转了5000元,一共1万块。雷某收了钱,也没回个消息确认一下这是借款,陈某当时也没在意,觉得老同学之间不至于,谁会赖这点钱? 可谁能想到,一个月到期后,陈某催款,雷某愣是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对方也是各种推脱。陈某越想越气,最后一纸诉状把老同学告上了法院。 陈某想着,我有转账记录,白纸黑字,你还能赖得掉? 结果到了法庭上,雷某的说法让陈某直接傻了眼。雷某说,这1万块根本不是借款,是陈某之前用他信用卡套现了1万块,现在是在还钱。他还拿出2024年9月陈某借用信用卡套现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陈某赶紧解释,说套现那1万块早就用现金还过了。可问题是,他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还过钱。 这一下,事情就复杂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间借贷这事儿,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有借贷的合意,就是说好了这是借的钱;二是钱确实给了。陈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他给雷某转了1万块,但证明不了这1万块的性质是借款。 再加上雷某拿出了聊天记录,证明两人之前有信用卡套现的往来,而陈某又没法证明那笔钱已经还清。最后法院认定,陈某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这事搁谁身上都得憋屈。明明是借出去的钱,就因为少打了个借条、少说了一句话,愣是打了水漂。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专门就这事儿做了分析。他说,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微信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给了,证明不了这是借的。民事诉讼讲究谁主张谁举证,陈某说这是借款,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借款的共识。 付建律师还提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原告只拿着转账凭证起诉,被告说这是还之前的债或者其他用途,那被告得拿出证据。可一旦被告拿出了证据,原告就得继续举证证明这是借款。陈某这案子,就是卡在了这一步。 最让人意外的是付建律师后面这句话:即使转账时备注了“借款”,如果对方能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关系,比如合伙做生意、买卖往来、甚至是情侣之间的赠与,法院仍然可能认定这个备注只是你单方面写的,证明不了双方都认可这是借款。 这话啥意思?就是说,光靠备注“借款”两个字,也不保险!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网友说:“这也太坑了吧?钱转了就不认账,以后谁还敢借钱给别人?” 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我借给朋友3万,也是微信转的,还好当时留了个心眼,让他发了个‘收到借款3万’的语音,不然现在也得傻眼。” 也有懂行的网友提醒:“转账时备注‘借款’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得让对方确认。最保险的办法是写个借条,或者至少聊天记录里得有一句‘这钱我借给你’和‘好的收到了’这样的对话。” 还有网友感叹:“这案子判得没毛病,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谁委屈谁就有理。但这事儿也提醒所有人,亲兄弟明算账,该打的借条一张不能少。” 说到底,这事儿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熟人之间借钱,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要借条,这是人之常情。可人心隔肚皮,真到了翻脸那天,你拿不出证据,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付建律师的建议是:微信转账时尽量说清楚,保存完整的聊天记录;如果是借款,最好签书面合同或借条,写清楚金额、还款日期;保留银行流水和转账备注截图。别嫌麻烦,真到了法院,这些东西就是你的底气。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是熟人找你借钱,你会好意思让对方打借条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来源:扬子晚报等公开报道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