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与加班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待遇却相去甚远,别再混为一谈分不清了。但是,两者法律意义上的差别真有那么大吗? 最近,因春节期间值班8天向公司索赔三倍工资的诉求被法院驳回的新闻在网络流出,引发网友热议。 法院之所以不支持原告向所在公司索赔三倍工资,就是因为法院经过调查后认定,该男子春节期间这8天得上班属于值班而不是加班。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才可以获得三倍工资补偿,值班不能享受这种待遇。 那么,加班与值班到底有什么区别?通常认为,加班是原来工作的延续,工作内容与日常从事的本职工作一致。 而值班,通常是一种安全值守或其他临时性信息传递工作,与日常从事的本职工作没有关联性。 不过,在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值班”这一概念,通常只认可“加班”。 也就是说,只要安排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上班,不管工作内容是本职工作还是安全值守,都应当看作是加班。 换句话说,认定员工是不是加班,唯一的标准不是看他的工作内容,而是看他的劳动时间是不是占用了节假日或其他休息时间。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上述新闻中,法院驳回男子索赔节假日加班费的理由,似乎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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