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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10万我就撤案”:女孩与老板发生关系后反悔报警,4年后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给了10万我就撤案”:女孩与老板发生关系后反悔报警,4年后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一个报警电话,打出了整整四年的官司,最后结局却反转了。 深圳女孩小水,二十出头,从老家来投奔在深圳打工的男友程某。男友挺贴心,给她介绍了一家烧烤店当服务员。老板姓王,经营这家店好几年了,手底下管着不少人。 小水入职后,和老板王某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两人的关系变得微妙了。 根据后来披露的信息,小水入职后的一周之内,和老板王某发生了两次男女关系。至于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这事后面再说,反正两次都是实实在在发生了。 本来这事如果到此为止,可能也就翻篇了。 可没过几天,凌晨时分,王某又来到小水住的宿舍。他敲门进去,把随身带的安全用品放在床头柜上,又提出了亲密的要求。 这一次,小水拒绝了。 具体怎么拒绝的,两人各执一词。但结果是,王某离开了,而且走得匆忙,把带来的那个东西落在了床头柜上。 王某一走,小水看着床头那个东西,心里越想越不对劲。她赶紧叫来了男友程某,还有朋友田某。 三个人一合计,决定报警。 但小水本人有点犹豫,不太想报。于是田某站了出来,以小水“表哥”的身份拨打了110。 电话里,田某说自己的表妹被骚扰了。 警方很快介入,王某被带走调查。一开始案子定的罪名是猥亵罪,后来随着调查深入,又变成了强奸未遂。一审法院判了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王某不服,当场表示要上诉。 这一上诉,事情开始出现戏剧性的反转。 王某在二审中拿出了一份关键证据:小水给他发过的一条微信。上面写着——“算了,没事了”。 这还不算完,王某又提供了一段聊天记录,是小水和他小姨的对话。对话内容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小水说,只要王某肯给10万块,她这边就去撤案。 再加上,王某坚称之前两次发生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根本不是强迫。 这些证据一摆出来,整个案子的性质就复杂了。 而小水本人的证词,也开始出现反复。她一开始说那天晚上自己喝醉了,是被迫的。后来又改口,说对方是老板,自己其实也是愿意的。等到庭审作证时,她又说王某是强行进屋、强行提要求。 翻来覆去,前后矛盾。 这时候警方又查清楚一件事:那个报警的“表哥”田某,根本不是小水的亲戚,就是普通朋友。他冒充表哥报警,说是想帮忙施压,但背后也存了“要点赔偿”的心思。 案子一路打到广东省高院。 法院反复审理后认为:整个案件只有小水的证词,而且证词模糊不清、前后矛盾,缺乏其他客观证据来印证。王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小水曾提出10万块撤案的要求,这让案件的“强迫”性质打了问号。 最终,广东省高院作出判决:撤销此前的一审和二审判决,王某无罪。 这个案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的报道。 有人可能会问:女孩子都报警了,怎么最后还能判无罪? 这里必须说清楚一个法律常识。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并且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发生关系。但如何证明“违背意志”?不能光靠事后一方说“我其实不愿意”就能定罪。法律讲究的是证据链,要有客观证据来印证当时的情况确实是被迫的。 比如有没有反抗的痕迹?有没有证人?有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回到这个案子里,小水的问题在于:她和王某之前已经发生过两次关系,这让第三次是否强迫变得难以认定。她报警不及时,而且是朋友冒名报警。她的证词前后反复,今天说被迫,明天说自愿。她还曾提出“给10万就撤案”,这让整个事件掺杂了敲诈的嫌疑。 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证据链不完整,无法证明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这个案子还有一点让人唏嘘:小水是来投奔男友的,结果入职一周就和老板发生了两次关系。第一次发生后如果不愿意,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还要发生第二次?等到第三次拒绝,又为什么不自己报警,而是让朋友冒充表哥?等到事情闹大,她又发消息说“算了没事了”,又跟对方小姨说给钱就撤案。 这一系列操作,已经把自己推到了一个很被动的位置。 不是说她活该。没人该被欺负。但成年人的世界里,每一个选择都有后果。第一次不小心,第二次不抽身,第三次处理不当,最后就是这样一个拖了四年、把自己也折腾得够呛的结局。 这个案子最终以王某无罪告终。但谁赢了?谁输了?王某被关了那么久,事业受影响,名声也毁了。小水呢?四年折腾下来,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和男友的感情还能不能保住,也是个问号。 法律给了王某清白,但这件事里,没有真正的赢家。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小水一开始和老板发生关系,算是自愿还是被迫?她后来提出10万块撤案,这事该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