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拿着银行卡上ATM机上,想把春节收的11000元红包存进银行卡,可显示异常,她便去了柜台人工储存。可存款结束后,她未收到进账信息提示,女子一头雾水,仔细核实发现,钱存进了别人的账户上,她拿的不是自己的卡,女子慌了,赶紧报警。几经周折,万幸有惊无险!网友:真是马大哈! 春节的喧嚣、热闹气氛逐渐淡去,生活和工作正逐步回归常态。 严女士将春节收到的红包整理一下,整整11000元,她准备将这些带着爱意和温度的钱存进银行,想着放着现金终归是不安全。 于是,她在一堆银行卡里,随便抽出一张,揣在兜里就去了最近的银行。 她直接去ATM机上进行操作,觉得这样简单还省时间,可鼓捣了半天,都显示异常,她很纳闷,以前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啊! 随后她又去了柜台,直接将银行卡及钱交给柜员,让把钱存进卡里。 工作人员快速办理完业务,递出单据让她签字,严女士没仔细大核对信息,大笔一挥就签好了名字。 严女士想着还是人工服务痛快!她抬腿就要往外走,可等了半天并未听到进账信息提示音。 可当她拿起手机想查看账户余额时,瞬间傻了眼,账户里一分钱都没多,11000元竟然不翼而飞! 钱咋还没到账至卡里?她很疑惑,便转头找柜员问:这么半天了,刚存的钱咋还不到账?确定刚才存款成功了吗? 柜员很坚定地说,手续流程一切正常,并无失误,钱肯定存进卡里。 严女士心里咯噔一下,慌忙拿出银行卡仔细比对,这下她惊出一身冷汗:刚11000元存进的银行卡根本不是自己的那张建行卡,而是之前裤子口袋里那张陌生卡! 原来,在不久前她网购了一条裤子,可在收到货后,试穿时竟在裤兜里摸出一张建行卡。 她一想这裤子肯定是被别人穿过了,又退回给商家了,商家又转手卖给了自己,自己买了别人退回去的裤子! 这样一想,心里还挺膈应的,可裤子很合身,哪里都满意,算了算了,别计较了,还是留下吧! 就这样,她把裤兜里的卡直接丢在桌子上,后来忘记扔掉,本来自己也有一张同样的建行卡,就整混了。 转头就忙着置办年货、准备过年,渐渐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她拍着大腿说完了,拿错了银行卡,这一万多块钱转到别人账上了!这可咋办呢? 一万多块钱可不是小数目,要是找不回来,严女士急得眼圈都红了,手足无措之下,赶紧找到银行经理说明情况。 银行经理得知原委后,劝她先冷静,并热心地说陪着严女士赶往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接到求助后,十分重视这件事,立马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全力查找银行卡的主人。 经过一番周折,民警终于联系上了远在河北任丘的李女士,这张卡的真正主人。 原来,李女士之前也买过这条裤子,退货时粗心大意,把银行卡落在了裤兜里,商家没检查就重新打包售出,这才让卡到了严女士手里。 民警向李女士说明情况,核实身份后,李女士对自己的银行卡存款金额进行查询,果真发现有11000元进账。 李女士表示,不是自己的钱,她一分都不要!她没有丝毫推诿,爽快地添加了严女士的微信。 在民警的全程见证下,李女士通过手机银行,将11000元一分不少地转回给了严女士。 看着失而复得的钱,严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激动得连连向民警和李女士道谢,心里满是温暖。 这场因粗心引发的乌龙,最终以暖心的方式收场。 严女士的经历让人捏了一把汗,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涉及钱财的事,无论多着急都要仔细核对,千万不能马虎。 而李女士捡到钱不贪心、主动归还的诚信,民警尽职尽责、热心帮忙的态度,更像一股暖流,温暖了人心。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李女士收到的误存款属于不当得利,理应返还,她的举动不仅符合法律规定,更彰显了人性的善良。 生活中难免有粗心和意外,但只要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诚信、多一份善意,再棘手的麻烦,也能迎来圆满的结局。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