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物业投诉渠道 2026年3月6日,山东面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的群众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此举是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诉求办理工作,推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 该渠道主要受理两类事项, 一是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咨询,二是五类物业相关投诉问题。具体包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如未按合同履约、未履行信息公开与巡查义务;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如底数不清、擅自经营、未公示收支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如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以及物业拒不退出项目、违规催交物业费等其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