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发现老公最近疑似出轨,于是便暗中观察,果然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女子发现丈夫和一陌生女子走进了商务会所,于是女子直接报警称包房有人在嫖C,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并未有人在进行违法行为,而是认定女子报假警,于是将女子给拘留了起来,事后女子认为自己顶多是合理怀疑,不属于报假警,于是,女子将警方告上了法院。 据悉,女子雒某和张某是一对夫妻,不过因为张某工作需要,所以经常出差以及加班,起初雒某还没有感觉到什么,但是随着丈夫加班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是夜不归宿后,这让雒某起了疑心。 于是,在2024年6月8日这天晚上,雒某在得知丈夫今晚上加班后,便直接去了丈夫公司楼下,不久,雒某就看到丈夫去了一家商务会所,随后,雒某跟了上去,终于在会所看到丈夫和两名陌生女子在一起。 雒某直接掏出了手机报了警,称某商务会所的一楼有人在卖Y嫖C,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张某等人是在商务宴请,并没有违法行为发生。 于是,警方以报假警为由,对雒某处以了行政拘留2日,并罚款100元,然而,面对这个处罚,雒某并不服气,雒某认为,报警行为在主观上系出于对配偶不忠的强烈怀疑与情绪焦虑,并非故意制造事端,自己完全是基于当晚事实所见及既往经验所形成的合理怀疑报警,并非完全虚构事实,而是源于对现场情境的误判,最多构成误报,依法不应适用“谎报案情”的处罚条款。 于是,雒某将警方告上了法院希望撤销行政处罚,并希望对自己进行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所以,如果确定是谎报警情,那么,轻则要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重则要面临最高10日的行政拘留。 本案中,雒某是怀疑丈夫有嫖C的行为,但是最终调查之后并没有这种事情,雒某的行为,是正常的报警还是属于报假警呢? 被告表示,雒某报警称存在嫖C系其无端揣测,主观上是意图借助公权力震慑案外人张某等人,扰乱了公安机关的办案秩序,构成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因此,对其处罚决定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那么,法院是如何认为的呢? 本案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事发当日雒某报警称在KTV存在违法行为,但民警至现场处警调查得知并无嫖C行为,雒某在无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仅凭其对丈夫的怀疑与主观推测即报警称存在违法行为,实际是为借助公权力协调其家庭纠纷,因此其行为构成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随后,法院判决驳回了雒某的诉求。 其实,当看到丈夫和陌生女子进入酒店或者是KTV时,要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在实施违法行为,其实不是不能报警,而是报警的时候要明确的说明,只是怀疑而不是肯定,否则的话,一旦被认定为报假警,后果就要自己承担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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