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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名就分手!”结果:房子没了,人也没了。 杭州的小陈和女友恋爱四年,到了谈

“不加名就分手!”结果:房子没了,人也没了。

杭州的小陈和女友恋爱四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小陈父母早年给他买了一套婚房,全款付清,写的小陈一个人的名字。装修是小陈自己攒的钱,家电是父母添置的,前前后后花了小一百万。

结婚的事提上日程后,女友提了一个要求:

“房产证得加上我的名字。”

小陈愣了一下:“这是我爸妈全款买的,加名不太合适吧?”

女友不高兴了:“我嫁给你,连个名字都不配有?你是不信任我?”

小陈解释说不是不信任,是父母的房子,他不好做主。

女友不依不饶:“不加名就是不诚心结婚。你要真爱我,这有什么难的?”

吵了几次,女友下了最后通牒:“不加名就分手,婚礼取消。”

小陈求了半个月,甚至提出婚后工资全部上交、再攒钱买一套写两个人名字,女友都不松口。

最后小陈说:“那就算了吧。”

女友懵了。她以为这招能逼小陈就范,没想到他真的答应了分手。

婚房退装修,婚礼取消,请柬收回。女方家上门闹了几次,说谈了四年耽误了青春,要赔偿。小陈没理。

后来听说,女友后悔了想复合,小陈已经换了手机号。

四年感情,一套房,换一句“不加名就分手”。

【几句感触】

用分手威胁加名,是最蠢的谈判。

你以为手里握着“四年青春”的筹码,其实你握的是刀——逼对方在你和房子之间二选一。

选了房子,你说他薄情;选了你,他心里永远有个疙瘩。

可惜很多人不懂:婚姻不是交易,感情经不起要挟。把“加名”当试金石那一刻,这段关系就已经被标好了价码。

有人说小陈太绝情,四年说不要就不要。

我倒觉得,绝情的是那个把四年感情当成筹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