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一年恋爱,最后败给了一句话。
我和前女友是相亲认识的,谈了一年,奔着结婚去的。
她家条件一般,我家也一般。她在一家公司做行政,我在工厂做技术,俩人工资加起来万把块,买房得靠两边父母凑首付。
谈婚论嫁的时候,她妈提了三个条件:
彩礼18万8,一分不能少;
必须在市区买房,不能贷款超过三十年;
婚后工资卡上交,她女儿管钱。
我听了头大,但想想她人挺好,感情也到了,就咬着牙答应了。
彩礼,我家掏空了积蓄,又借了五万,凑齐了。
房子,看了三个月,终于找到一个勉强能负担的,首付六成,贷三十年,月供三千。
工资卡,我说行,反正我也不乱花钱。
一切谈妥,准备领证。
领证前一周,她忽然找我,说再商量一件事。
我说什么事。
她说:“我妈说了,房子得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愣了:“为什么?”
她说:“我妈说这样才有保障,万一以后有什么事,我不至于什么都没有。”
我说:“首付是我家出的,贷款咱俩一起还,凭什么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她说:“你不是爱我吗?爱我就在乎这个?”
我说:“这不是在乎不在乎的问题,这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她说:“那你就是不爱我。”
那天晚上我们吵到凌晨两点,谁也没说服谁。
后来我回家跟我妈说了,我妈沉默了半天,说:“儿子,你看着办吧。”
我想了三天,最后给她发了条微信:“房子可以写咱俩的名字,但不能只写你一个人的。”
她回:“那就算了。”
算了。
一年,就这么算了。
后来我听共同朋友说,她很快又谈了一个,那个人答应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再后来,听说分手了,因为那个人的首付是他父母出的,父母不同意只写女方名字。
她到现在还没结婚。
【几句感触】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不爱她”,我只知道,如果爱要用“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来证明,那这种爱,我证明不起。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一个人的保障。你把自己保护得滴水不漏,那对方呢?他的保障在哪里?
有人说,现在的婚姻像一场交易,谈感情伤钱,谈钱伤感情。
可真正的感情,不应该是“我信任你,所以不需要用房子来保障”吗?
算了,不想了。
反正现在通讯录里,又少了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