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遇到经济困境,于是在微粒贷上连续借了两笔款共计65000元。因未按时还款,她竟被会被铺天盖地的短信轰炸, 甚至连亲朋好友,单位同事都被牵扯催到,给她发短信的竟有6家公司,女子被逼崩溃了!愤怒地将微粒贷公司及6家短信发送公司告上法庭。然而,法院审查后,竟发现她的个人信息被转手了6次,整个链条涉及7家公司,女子得知此事不寒而栗! 陈女士的生活原本平稳顺遂。可在2024年11月,她的生活遇到了难处,手头资金周转不开。 就在她一筹莫展时,手机里微粒贷的推送,让她眼前一亮。 她心想这大平台总归靠谱,便连续借了两笔共计65000元。 她以为只要下个月缓过来就能补上,可现实总是比计划残酷。 到了还款日,由于预期的进账没到位,陈女士破天荒地逾期了。 她心里也慌,每天盘算着怎么凑钱,却没料到,对方的短信如雨点般砸了过来。 起初是几条提醒短信,随后一条接一条,每天一睁眼,手机屏幕就被各种各样的号码占满。 有106开头的服务号,有虚拟运营商的号段,甚至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私人手机号。 最夸张的一天,陈女士收到了十几条短信。 “陈XX,你的违约行为已录入系统,调查员将于近期上门核实……”看着这些字眼,陈女士手心直冒冷汗。 每当手机震动,她都像惊弓之鸟一样猛地一激灵,生怕是催收的又变着花样恐吓她。 更让她崩溃的是,单位同事接到了莫名其妙的电话,对方直呼其名:“你是陈XX同事吧?让她赶紧还钱!”亲戚朋友也未能幸免。 一时间,陈女士感觉自己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在单位抬不起头,回家也无颜面对亲友。 那种被当作猎围、无处遁形的羞耻感和愤怒,几乎把她压垮。 2025年3月,陈女士被搞得精疲力尽,她不打算再躲了。 欠钱是不对,但这不代表你们能把我当犯人一样整,更不代表你们能随便骚扰我的社交圈。陈女士压不住心中的怒火。 她先是向监管局投诉。监管部门查得很仔细,确认这些骚扰短信的源头就是微众银行。 拿到这个证据后,陈女士展现出了惊人的行动力。 她自己登录工信部的系统,一个号码一个号码地去对,硬是把那些发短信的第三方公司一个个揪了出来。 看着清单上那一串陌生的公司名字,她心里犯嘀咕:我只跟银行借了钱,这些乱七八糟的公司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2025年5月,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微众银行及6家催收公司以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为由告上了法院。 官司还没开打,微众银行那边主动找上门了,态度软了很多。 对方开出的条件很诱人:咱们和解,利息我们给你减免,甚至你欠的这笔本金,咱们也可以商量一笔勾销,只要你撤诉。 说实话,对于一个手头拮据的人来说,不用还钱的诱惑太大了! 陈女士坐在家里想了一整夜,最后还是咬着牙拒绝了。 她想通了:借钱还钱是契约,我没还上是我的错,我认罚;但你们非法泄露我的信息、暴力催收,这是违法! 如我为了这点钱就撤诉,那以后他们是不是觉得只要给点甜头,就能随便践踏别人的尊严?这口恶气,她咽不下去。 随着法院开庭调查,真正的内幕让陈女士感到后背发凉。 法庭上,那几家发短信的公司辩称,自己只是微众银行的“短信通道”,信息都是银行给的。 可当法官让他们出示直接合同关系时,他们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 深入调查发现,陈女士的个人信息像一件廉价商品,被这些公司层层转包。 仅仅其中一个短信批次,她的个人隐私就被转了6道手,前后涉及7家公司!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这意味着,陈女士的姓名、手机号、欠款金额甚至住址,在不知不觉中被一群完全陌生的商业公司传来传去。 这种“裸奔”的感觉,让陈女士感到深深的后怕!谁知道除了催收,这些公司还会把她的信息卖给谁? 目前,法院还在审理此案。 《民法典》第118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陈女士的态度非常坚决:要求微众银行及转手公司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 陈女士的事迹在网上也引起了热议。大家都在感慨:欠债固然要还,但这绝不是平台可以肆意妄为的“通行证”。 陈女士现在的日子虽然依旧辛苦,但她的眼神比以前坚定多了。 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那些自以为掌握了用户“命门”的大平台:尊严和法 律红 线,是多少减免额度都买不回来的。 你觉得陈女士拒绝“免债和解”做得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