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亚运会期间,身为赛事裁判的陆俊,针对国足队员李金羽发表了一番引发关注的言论,直言这名球员日后大概率会因场上行为遭遇麻烦。陆俊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正是李金羽在与土库曼队的小组赛中的赛场表现。 在该届亚运会上,李金羽的竞技状态十分突出,门前跑位与抢点得分能力尤为亮眼,最终成为中国男足队内的头号射手。不过在陆俊看来,李金羽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场上小动作过多,时常通过隐蔽的推搡等行为试图在对抗中占据优势。 陆俊回忆,在对阵土库曼队的比赛里,李金羽曾趁着裁判视线盲区,用肘部撞击对方后卫的面部与颈部位置。尽管当事球员没有就此追究,但此类隐蔽动作很容易激化双方矛盾,激怒对手,进而引发大规模的赛场冲突。 此次事件最终并未让李金羽受到后续处罚,但也给国足队员敲响了警钟:一些球员不在意场上的细微动作,习惯用小动作谋求便利,可这些被忽视的行为,很容易被对手视作故意挑衅,最终招来裁判的严厉判罚,反而得不偿失。 陆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李金羽是一名天赋出众、特点鲜明的年轻球员,球商与个人能力都得到圈内认可,深受球迷喜爱。但他同时强调,如果李金羽不能改掉场上频繁做小动作的习惯,未来必定会受到裁判的严格处罚,这并不是刻意的危言耸听。 针对陆俊指出李金羽场上小动作过多、不改将受重罚的观点,记者联系到李金羽的父亲李贵军进行核实。李贵军表示,自己已经通过相关报道了解到此事,能够理解陆俊的提醒是出于善意,但并不认同对方描述的情况。 李贵军解释称,陆俊所说的李金羽在亚运会对阵土库曼队时故意肘击对手,其实是一场误会。该动作是李金羽争抢头球时的自我保护动作,抬起肘部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冲撞,这一动作并非他自创,而是早年在巴西留洋期间,按照当地教练的技术要求学习的规范动作。 谈及儿子是否就此动作与自己沟通,李贵军表示李金羽已经向他说明过动作的初衷。他辩解道,这个保护性动作偶尔会不慎接触到对手,但绝非李金羽有意伤人。 他还举例佐证,1998年世界杯预选赛备战阶段,球队在沈阳训练时,李金羽也曾无意间碰到队友导致对方受伤,同样是无心之失。李贵军认为,足球运动本身充满身体对抗,意外碰撞与受伤在所难免,李金羽此前在与泰国队的比赛中就被踢伤韧带,直到当时也只能进行慢跑恢复训练。 对于陆俊通过公开媒体批评李金羽的做法,李贵军表示虽能理解其好意,但认为没必要公之于众,若有相关意见,直接与中国足协或是李金羽本人沟通会更为妥当。 除此之外,李贵军对媒体使用“李金羽早晚要出事”作为新闻标题表示不满。他表示,陆俊的原话本意是提醒李金羽可能会被裁判处罚,并非指其他层面的问题,这样的标题表述有失妥当。——1999年1月6日《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