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旬大爷跟比自己妻子小20岁的女子,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在女子家里办完事后却突然昏倒,女子吓坏了,赶紧拨打120电话,遗憾的是救护车赶到时,大爷已经没有了呼吸,大爷的家人得知此事却无法接受,要求女子赔偿,最后协商好女子赔偿1.2万,此事与她再无关系,大爷家属也不在追究她的责任,万万没想到,大爷家属反悔,说赔少了,把女子告上法庭,要女子赔偿49万,女子懵了,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年近七旬的朱大爷,瞒着结婚几十年的老伴和四个子女,偷偷溜进了小自己妻子20岁的情人王某家中。 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维持了许久,朱大爷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却没想到,这次竟成了永别。 到了王某家中,两人办完事后,朱大爷突然身体发软,一头栽倒在地。 突发的状况,把王某吓坏了,缓过神她第一时间拿朱大爷的手机,拨通了其女儿的电话,告知老人晕倒的紧急情况,让他打120急救。 可等120赶到,朱大爷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警方介入调查后,也排除了他杀可能,认定朱大爷属于自身疾病引发的猝死,家属对此也表示认可,拒绝了尸 检。 本以为这事就完事了,结果朱家人找上门来,又哭又闹,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出于人道主义和息事宁人的想法,王某最终同意赔偿1.2万元。 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朱家人承诺拿到钱后,立即处理老人后事,从此不再追究王某任何责任。 一手交钱,一手签字,王某刚松了一口气,以为完事了。 她万万没想到,朱家人拿到钱、处理完后事之后,瞬间翻脸不认人。 转头就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狮子大开口索要49万余元赔偿。 声称朱大爷是因为和王某办完事后才导致猝死。 王某在老人晕倒后没有及时拨打120,未尽到救助义务,必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损失。 王某面对朱家人的要求,选择了不出庭、不答辩,将一切交给法庭判决。 很多人以为,人没在别人家里,多少要赔点钱,可从来不是谁闹谁有理,更不是谁死谁占便宜。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才承担侵权责任。 朱大爷与王某是自愿发生关系,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私 情,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家属当初拒绝尸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猝死与行为有因果关系,空口索赔根本不成立。 《民法典》第1005条:自然人生命处于危难,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者应及时施救。 朱大爷晕倒后,王某没有袖手旁观,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告知险情并催促拨打急救电话。 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朱家人全部诉讼请求,王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有人说,老人家属看似是讨要说法,实则是想借着老人的意外,趁机捞一笔不义之财。 70岁的老人婚 内 出 轨,本身就是对家庭,对婚姻的背 叛。 猝死在王某家中,是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意外,与他人无关。 朱家人拿了赔偿还不知足,妄图通过哭闹和诉讼所要赔偿,这样的行为,既失德又违法。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