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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开盒”行为,已被最高法点名!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一起“人肉开盒

“人肉开盒”行为,已被最高法点名!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一起“人肉开盒”案该案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网络暴力的坚决惩治态度向全社会释放了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开盒”行为于法不容的鲜明信号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同类案件。两被告人为实现诋毁他人名誉的不法目的,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个人信息,并雇佣“网络水军”发帖引流散播不实内容、实施网络诽谤,其发布的不实帖文的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了200万,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中,两被告人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情节严重,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予以惩处。

网络“开盒”究竟是什么?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普通民众该如何守护个人信息、避免沦为被“开盒”的目标?一旦遭遇隐私泄露、信息曝光又该如何依法维权、及时止损呢?带着这些问题,法官为您逐一解读↓↓↓

寻根究底揭开网络“开盒”的真面目

网络“开盒”行为从“人肉搜索”演变而来,具体是指: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行踪轨迹乃至亲属信息等个人隐私,并在网络上公开曝光的行为。不法分子通常以此实施网络暴力、恐吓威胁、骚扰报复、敲诈牟利等,严重侵害公民人格尊严与信息安全。

从行为动机来看,当前网络语境下不法分子实施“开盒”的目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宣泄情绪,把曝光别人隐私当成释放压力、取乐甚至报复的手段;二是吸引眼球,从而获取流量和更多粉丝;三是通过提供付费的“开盒”服务,从中牟取不法利益。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开盒”行为更已形成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黑色产业链条:前期通过非法爬取、买卖交易、恶意破解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中期对信息进行整合加工,形成完整“个人档案”;后期在社交平台、论坛、群组等渠道肆意散布,用于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网络霸凌、报复泄愤。

网络“开盒”对个体和社会均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首先,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传播的裂变式特性,让“开盒”信息一旦发布,便难以彻底删除,对受害者的伤害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部分受害者因不堪骚扰被迫更换住址、工作、社交账号,甚至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与正常生活。其次,网络“开盒”乱象的蔓延既破坏网络空间信任体系,污染网络生态,加剧网络暴力恶性循环,又可能衍生电信诈骗、绑架勒索等现实犯罪,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红线三重追责,绝不姑息

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来看,我国法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都对与网络“开盒”相关的行为及法律后果作了详细规定:

1.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行为人通过网络“开盒”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如果网络“开盒”行为伴随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情形,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行为人尚未成年,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反该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了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若伴随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还可能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精准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4条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防患未然筑牢个人信息的“防火墙”

最好的维权是预防。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请务必做好以下几点,守住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1.“晒”之前要三思:谨慎在朋友圈、短视频账号等公开网络平台分享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尽量避免发布门牌、快递单、车票、机票及工作证件等,确需发布务必对关键信息打码。

2.“关”掉多余权限:安装手机应用软件时谨慎勾选隐私权限选项。定期检查手机应用软件相关设置,关闭不必要的定位、通讯录、相册授权等,防止后台过度收集信息。

3.“辨”清钓鱼陷阱:不轻信“刷单返利”“中奖通知”等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访问未知网站,慎用公共无线网络,不在非正规网站填写身份证号和银行卡信息。

4.“守”住社交边界:不随意加入陌生人的微信群,不轻易向网友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警惕以“做调研”“交朋友”为名的套取信息行为。

遭遇 “开盒”四步维权请记好

如果发现自己被“开盒”了,该怎么办?首先请保持冷静,接着可以参照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最重要):立即对侵权页面进行截图、录屏,重点保存发布者账号、发布时间、内容详情及传播数据。

2.向平台发起投诉:利用网络平台的“举报”功能,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要求立即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冻结侵权账号,防止损害扩大。

3.及时报警求助:如果遭遇电话轰炸、线下骚扰、人身威胁,或发现信息被明码标价出售,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4.提起法律诉讼:对于民事侵权部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符合刑事自诉条件,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侵权者相应刑事责任。

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每一个人的守护在此,我们郑重倡议不参与“开盒”,不传播隐私坚决抵制未经授权的“信息公开”不做网络暴力的旁观者携手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世界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