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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这起惨案的源头,是1996年9月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的一起悲剧,5岁谢姓女童的遗体被发现在餐厅厕所外的水沟旁,法医解剖证实,女童先被闷死,下体遭钝器重创,死状凄惨。   彼时军方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上层立下限期破案的军令状,一场不顾真相的“缉凶”行动就此展开。   在营区福利社服役的江国庆,因在四名嫌疑人中唯一未通过测谎,被办案人员锁定为重点目标。   1996年10月,他被军方带走后,经历了长达37小时的非法审讯,办案人员不让他睡觉、强迫他观看女童尸体解剖录像,还将他带到案发现场逼迫“重演”作案过程,年仅21岁的他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摧残下,被迫写下认罪书。   即便江国庆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哭诉自己是屈打成招,军事法庭仍无视审讯漏洞,于1996年底判处其死刑。   江国庆的父母坚信儿子清白,从此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四处递交材料,却屡屡遭遇推诿与冷眼,甚至被身边人指责包庇“凶手”。   没人知道,早在江国庆被枪决前,真凶许荣洲就已主动坦白罪行。1997年5月,许荣洲因性侵女童被捕,详细供述了哄骗女童进入厕所、实施加害的全过程,与案发现场细节完全吻合。   但军方为保住“限期破案”的面子,以许荣洲轻度智能不足、供词不可信为由,不仅无视其自白,还给他扣上“诬告罪”的帽子,草草了结此事。   2010年,台湾“监察院”介入调查,揭开了案件的层层黑幕,案发现场窗户木条上的半枚掌纹,经比对与许荣洲完全一致。   2011年,江国庆被宣告无罪,可此时他已含冤离世四年,他的父亲江支安也在前一年带着遗憾撒手人寰,没能等到儿子洗清污名的那一天。   冤案平反后,台当局向江家支付了超过1亿新台币的国家赔偿,随后又向当年涉嫌刑求取供的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6人追责,最终判决6人共赔偿5955万新台币。   而许荣洲虽在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二审却因“证据不足”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最高法院后续也维持了这一判决,让这起命案成为悬案。   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大多因超过追诉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仅有少数人受到轻微处分。   江国庆的母亲拿到无罪判决书时瘫倒在地,十几年的委屈终得宣泄,可逝去的亲人再也无法回来,而那场因权力任性酿成的悲剧,也成了台湾司法史上一道无法抹去的伤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