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广东深圳,某地产大亨的儿子婚内出轨,还让第三者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为了让两个儿子落户深圳,又不让妻子知晓,他花了30万元找了个同姓男子与第三者假结婚。地产大亨得知此事后,劝说儿媳接受事实,并表示家里人都会认儿媳是大姐。可儿媳还是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丈夫的重婚行为。目前,地产大亨的儿子已被取保候审,同姓男子也接到了警方的传唤。 据悉,女子徐某在19岁时就跟了某知名地产商的儿子刘某,在27岁时为刘某生育了2个孩子。可即便如此,刘某的心还是很野,他瞒着徐某在外面又找了一个相好。 为了让相好以及未来的孩子落户深圳,刘某托人去物色本身具备深圳户口,又愿意假结婚,且同姓的男子,并承诺给予高额补偿。 经过一段时间的谋划,刘某找到了男子刘某某。 据悉,刘某某是从小随同父母到深圳创业的,后来就定居深圳。期间,刘某某回老家创业失败了,欠了几十万的债务,所以急需用钱。 2019年,刘某某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听说了刘某在物色人选,所以他去报名了,也通过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协商定价20万元。 2020年4月份,刘某某就与刘某的相好办理了结婚登记,当时刘某的相好已经怀孕了。等孩子出生后,刘某某将刘某相好及他们的孩子的户口迁到了深圳。 2022年的6月底,刘某某离婚,并拿到了30万元的报酬。期间,刘某某与刘某的相好就见过三次面。 刘某本以为这一切都非常的完美,谁知还是被妻子徐某给知道了。起因是刘某在私生子百天时,大办了一场百日宴,刘某与相好一起出面被人拍到了。 徐某后来找到了刘某某,并说服对方配合她举报刘某与相好的重婚行为。刘某某基于对徐某的愧疚,同意了配合。 但徐某的公公得知后,却劝说徐某接受这个事实,家里都会认徐某是大姐,不会让徐某受委屈的。 可徐某深知豪门太太不好当,如果真的让刘某的相好进家门,不仅违法还会被说三道四,所以她还是决定报警。 最终,已经潜逃出境的刘某还是被警方劝回了国,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刘某被取保候审,而刘某某作为配合的人员,也接到了警方的传唤。 随着刘某的落网,一条“协助落户”的灰色产业链也被挖了出来。如果假结婚落户的,一般需要2年的等待期,而如果有钱的话,20万就可以当年落户。 这件事情本质上是特权带来的傲慢,认为金钱可以摆平一切,既可以用财富维系与第三者的关系,也可以用重金购买他人的配合,完成假结婚的操作,全然无视婚姻的神圣性和配偶的情感权益。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刘某的行为不仅摧毁了自己的家庭,伤害了无辜的妻子,也让非婚生子陷入身份尴尬的困境,更传递出扭曲的价值观,引发社会对豪门公子伦理底线的质疑。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具有相同的法律权益。即婚生子享有的抚养权、继承权等,非婚生子也同样享有。 虽然孩子是无辜的,但也是有不少人认为,支持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权益,就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因此而引发的矛盾一直不断。 回到本案,刘某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取保候审,那他的相好为什么没事? 按照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述规定来看,其实已经将出轨者以及第三者的责任都划分清楚了。 刘某在公开以夫妻名义给私生子办了百日宴后,他的行为就达到了“重婚”的标准,所以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没有问题。 刘某的相好如果知道刘某已婚的,她虽然未与刘某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名义与刘某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因此,刘某的相好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先确定刘某的相好是否知道刘某已婚。 至于刘某某这个配合者,他并不知道刘某婚内出轨一事,所以不构成重婚罪的帮凶。 但刘某某假结婚协助刘某相好落户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也违反了《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所以刘某某还是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最后,婚姻不是儿戏,忠诚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用金钱规避婚姻责任的行为、任何侥幸心理,最终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大家对于此事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