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命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明确划定全区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乌兰察布市以西地区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大兴安岭林区为4月1日至10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命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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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命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明确划定全区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乌兰察布市以西地区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大兴安岭林区为4月1日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