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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身上下就剩900块,已经全给你了!”女子奔现后黄体破裂,索赔9万,法院判决

“我全身上下就剩900块,已经全给你了!”女子奔现后黄体破裂,索赔9万,法院判决结果来了 贵州一名25岁女子,跟刚认识一个月的男网友奔现,在对方家里发生了关系。结果过程中突然肚子疼得受不了,硬扛了一夜去医院,医生一句话把她吓懵了:“你肚子里全是淤血,再晚来一会儿就危险了!”手术后找男网友要医疗费,对方转了900块钱,然后直接消失,临走还发来一条短信:“我没钱,烂命一条,全身上下就剩900块,已经全部给你了,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吧。” 这事搁谁身上都得气炸。女子一怒之下报了警,后来又把他告上法庭,索赔9万多。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咱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要从2024年11月说起。石某今年25岁,在网上认识了29岁的杨某,俩人聊了一个月,感觉还不错,就约着见面。2024年12月25日,石某去了杨某家,俩人发生了关系。 可就在过程中,石某突然感觉肚子疼得厉害,就跟杨某说了。结果杨某压根没当回事,说忍一忍就好了,睡一觉就没事了。石某也没多想,硬扛着疼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肚子还是疼得受不了,杨某这才带她去医院。一检查,医生当场就急了:“你这是黄体破裂,肚子里全是淤血!已经疼了超过12个小时了知道吗?再晚来一步就危险了,必须马上手术!” 石某听完直接懵了,赶紧办了住院,刚办完就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整整做了两个小时才结束。 醒过来之后,石某越想越委屈:要不是杨某只顾自己享受,自己怎么会遭这个罪?她就找杨某商量医疗费的事。 结果呢?杨某给她转了900块钱,然后当天半夜5点多,人直接跑了!等石某再联系他,对方就发了那条短信,说自己没钱,就剩这900块了,全给她了,剩下的让她自己想办法。之后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彻底玩起了消失。 石某当时还在住院,个人物品都还在杨某家里呢。没办法,只能报警。后来在民警陪同下才把东西拿回来。可医疗费的事,双方怎么谈都谈不拢。石某越想越憋屈,一纸诉状把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共9万多元。 开庭那天,杨某压根没来,也没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法庭上只有石某一个人,把自己这段糟心的经历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还提到杨某隐瞒了结过婚的事,说这事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 法院审理后查明了几个关键事实:俩人确实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石某左侧卵巢黄体破裂,住院3天花去医疗费3634.16元,杨某在她住院期间转了900块钱。另外,石某住院期间,单位正常给她发了工资,没扣钱。 那问题来了:这事到底算不算杨某的责任?他该不该赔? 法院的观点很明确:这事不构成侵权。为啥?因为侵权责任的前提是“有过错”。俩人都是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对黄体破裂这种意外情况谁也没法预料。杨某确实没在意石某的疼痛,但这更多是疏忽大意,够不上法律上的“过错”。所以不构成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也谈不上了。 但是,法院也说了:虽然不构成侵权,但杨某跟这事脱不了干系。石某的身体确实受了伤害,损失客观存在,杨某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最后法院算了笔账:医疗费3634.1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营养费1000元,总共4934.16元。石某要的误工费、护理费,因为单位照常发工资,没有实际损失,法院没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不构成侵权,也没支持。 考虑到杨某已经给了900块,法院最终判决:杨某再补偿石某3000元。 这事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石某太冲动,认识一个月就奔现,自己也得担责。也有人替她抱不平,说杨某太不负责,出了事就想跑,900块钱打发谁呢?还有人问:这3000块钱够干嘛的?手术费都不够啊! 说实话,这个判决结果确实让很多人意外。明明是俩人一起做的事,出了事一个人躺手术台上,另一个人转900块就跑了,最后法院判他再补3000,加起来不到4000块,连医疗费都不够。可法律就是这样,要讲证据,讲过错。两人自愿发生关系,对意外都没法预见,杨某确实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让他补偿3000,已经是考虑到石某的实际损失了。 这事给咱们提了个醒:网恋奔现也好,正常交往也罢,有些风险真得提前想清楚。感情的事没法用法律来衡量,但真出了事,法律能给的,可能比咱们想象的少得多。 您觉得法院判的合理吗?如果是您,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聊聊。 (案例来源: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