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结婚不领证的下场!”重庆,一59岁男子和女友相处22年,在这期间,女友给他生了孩子,男子兴高采烈,立刻花25万买了房子,房子写在女友名下,男子还贷了14年,带上装修,花了他100多万,可是最近,女友离家出走了,男子慌了,俩人没有领证,女友还有一个和别人生的大儿子,男子怕人财两空,要女子给他写50万元的借条,女友拒绝: 我为啥要写,我生孩子带孩子也是付出,你连房贷都不还了,要你何用? 叶某今年59岁,他有一个女友,俩人相处已经22年。 在这22年里,女友给他生了孩子,叶某兴高采烈,立刻拿出25万。 他用25付了首付,为他和女友的幸福生活,买了一套房子。 他为表诚意,把房子写在了女友名下,之后,他还贷款,一还就是14年。 再加上房子的装修,花了他十四五万,买家电买家具等等一些支出和费用,这么多年,已经花了他100多万。 可是不知道为何,俩人只是住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就这么稀里糊涂,俩人过了22年。 可是男子一想,这也不是个事儿,他们的孩子都已经17岁了,女子还是没有领证的意思。 但是,女友还有个大儿子,是在他之前,女友和别人生的孩子,如今她儿子大了,女友的身体也有了问题。 叶某一想,悔不该当初一时冲动,把房子写到了女友的名下,她现在身体不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房子又该咋办? 他想起来那100多万,他就心疼,万一女子有事,那房子岂不是被她儿子继承? 男子越想越怕,他就提出,要女友给他打一张50万的借条,只有这样,他心里才踏实! 可女友急了,知道他在算计,可是女友拒绝,凭啥要给你打借条? 女友认为,自己和他过了22年,生了孩子,养了孩子,男子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她一顿。 而且,最近几年,男子不给她一分钱,孩子都是她自己养的,男子一点责任都不肯负。 如果给他打了借条,就等于自己的付出全部归0,那么自己的22年,又算是啥? 难不成就该净身出户,一分钱不要,白白跟了他22年? 可男子认为,他们之间并没有领证,因此在经济上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他坚持要女友打借条,女友不打,还要分手,孩子你爱管不管,你不给钱,我也不管了!这样的男人要来何用? 到了最后,男子急了,找来调解员来劝女友。 经过调解,男子答应以后每月给女友6000元,4000元用来还贷,2000元用来生活。 女友看他这样的态度,这才答应和他领结婚证,俩人和好,以后准备好好过日子。 《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这里有个前提,必须是双方共同购置才行。 叶某的问题在于,他把首付、还贷、装修的钱都花了,可房子登记在了女友名下。 如果女友咬定这套房是他无偿赠与自己的,叶某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转账是用于购房的共同出资,而非个人赠予。 在没领证的情况下,法律不保护这种类似夫妻的财产共有关系,房产归属只认登记。 叶某的担忧完全合理,他付出了100多万购房成本,没领证的情况下,女友名下的房子从法律上讲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如果女友去世,她和前夫生的大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确实有权分割房产。 女方拒绝写借条也有道理,两人同居22年且育有子女,女方付出的青春和抚育劳动也是事实。 如果补写50万借条,无异于否定了她20多年的付出,从情感上很难接受。 最后两人通过调解领证结婚,其实是最优解。 领证后这套房的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叶某的权益才算真正有了保障。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