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既讲证据,也讲理,但讲理得建立在讲证据的基础上。
现实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几乎都会先维护自己利益,甚至有人伪造证据、胡说八道。法庭为查明事实,只能以证据为基础,相对客观呈现当时情况。所谓“理”,在法律世界里是法律事实,这几乎完全依赖证据构建。
比如债务纠纷,一方说对方欠钱不还没理,另一方称货质量有问题才不给钱,公说公有理。这时证据就是最硬的“裁判”,合同、转账凭证等能把模糊的“理”变成可检验的事实。所以,证据是法庭讲理的基石,二者缺一不可。
法庭既讲证据,也讲理,但讲理得建立在讲证据的基础上。
现实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几乎都会先维护自己利益,甚至有人伪造证据、胡说八道。法庭为查明事实,只能以证据为基础,相对客观呈现当时情况。所谓“理”,在法律世界里是法律事实,这几乎完全依赖证据构建。
比如债务纠纷,一方说对方欠钱不还没理,另一方称货质量有问题才不给钱,公说公有理。这时证据就是最硬的“裁判”,合同、转账凭证等能把模糊的“理”变成可检验的事实。所以,证据是法庭讲理的基石,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