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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白嫖?”一女子张嘴就向男子借5万元钱,还说如果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做男子女

“想白嫖?”一女子张嘴就向男子借5万元钱,还说如果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做男子女朋友,男子当即答应,同时,留了个心眼,让女子写了一张借条,并把约定白纸黑字的写了下来,转眼到了还款日期,女子拿不出钱,只能做了男子女朋友,谁知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频繁发生矛盾,最终还是分了手,分手后,男子翻脸,要求女子返还5万元钱,女子怒怼:我已经履行合约,凭什么还让我还钱?男子决定向法院起诉女子,网友:都已经以身相许了,法院要判还款,岂不是被白嫖了?   前段时间刷到个挺离谱的事儿,现实里真就发生了“以身相许抵债”的戏码,最后闹到法院,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事儿的主角是一男一女,为了方便说,咱们就叫他们罗某和贾某吧。   事情起因很简单,贾某当时资金周转不开,就找罗某开口借5万块钱,说的时候也挺直接,甚至带着点“赌”的意思,跟罗某说要是到期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做他女朋友。   罗某一听,当即就答应了,不过他也留了个心眼,没光听口头承诺,让贾某写了一张借条,还特意把“还不上钱就做女朋友”这个约定,白纸黑字都写在了借条上,生怕后续出纠纷。   转眼就到了还款日期,贾某是真拿不出这5万块钱,没办法,只能按照当初的约定,做了罗某的女朋友,本以为这事儿就算翻篇了,俩人凑活过也能行,谁知相处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合,最后实在熬不下去,还是分了手。   分手之后,罗某立马就翻脸了,直接找贾某要那5万块钱,贾某当场就怒了,对着罗某怼了回去:“我都按照当初的合约履行义务了,做了你这么久女朋友,凭什么还让我还钱?”   俩人各说各的理,吵得不可开交,协商来协商去也没个结果,最后罗某干脆下定决心,拿着当初的借条,把贾某告上了法院。   这事儿一被爆出来,网友们瞬间炸了锅,评论区吵得热火朝天,大部分网友都在讨论,贾某都已经以身相许,跟罗某处了一段时间对象,要是法院最后判贾某还这5万块钱,那贾某不就相当于被白嫖了吗?   还有人说,当初是双方自愿约定的,罗某现在翻脸不认人,也太不地道了,咱们都知道,恋爱和婚姻这种事儿,得建立在双方自愿和真挚感情的基础上,不能当成抵偿债务的工具。   报道里提到,当地法院审理的时候明确说了,借条里“以身相许抵债”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可能有人不懂,啥叫公序良俗?简单说就是咱们社会公认的道德和秩序,把人身关系当成交易,本来就不符合规矩。   不过要说明白的是,这个约定无效,不代表当初的借贷关系也无效,罗某确实借了5万块钱给贾某,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为证,这笔钱的借贷是合法的,贾某自然有还款的义务。   俩人当初的想法都有点偏,贾某以为靠做女朋友就能抵消债务,罗某以为留了借条就万无一失,最后闹得两败俱伤,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借钱还是处对象,都得拎清楚,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别搞这种荒唐的约定。   不然到最后,不仅伤了感情,还得吃法律的亏,目前法院已经判了贾某偿还罗某5万块钱,俩人也没上诉,判决已经生效,这场闹剧也算有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