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曝光“漂白鸡爪”背后:我们能看到的,和我们看不到的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第一个案例就曝光了川渝两地多家食品企业在生产“泡制凤爪”过程中,违规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漂白鸡爪,车间环境脏乱差问题。 直播画面显示,节目播出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四川、重庆两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其实已经对涉案违规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查处。晚会播出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随即也发布了官方情况通报,表明“已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扣押涉案产品,督促企业主动召回涉案产品”。 天眼查显示,3.15晚会曝光的违法生产企业成都市明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而四川省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更早,是1997年,一家经营近30年的老牌企业。 如果说2015年10月1日我国《食品安全法》修订施行前这些食品企业管理不够规范还“情有可原”,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条款规定,从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都做了详细要求。从央视晚会播出画面看,这些被曝光的食品生产企业车间环境令人作呕,还违法使用双氧水对鸡爪进行漂白,已经很明显存在多个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被查处是“罪有应得”! 但是,在这些食品企业被3.15晚会记者暗访曝光之前,它们这些违法行为应该不是进行了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吧?大家只看到了媒体曝光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雷厉风行”,却忽略这些职能机构日常监管的涉嫌失职渎职。 据我所知,所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而企业取得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上,有一项就明确标示了该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人员,最少是两人,还必须是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式职工。他们的职责,就是对辖区食品企业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置。这也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赋予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执法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可不管是蜀福香食品、明扬食品还是曾巧食品,这三家企业在被央视3.15记者暗访曝光前,居然没有一个被属地监管部门查到并处罚过,这就有点奇怪了吧?我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的监督管理是分层级的,根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施的是一年1次到4次的严格现场逐项检查填报制度,而且还要做到食品安全检查信息公开公示。这一点,很显然四川邛崃市、重庆合川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做好相关工作,有关责任人员涉嫌“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这些问题,已经写进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而第一百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就看相关部门有没有自行追责、自我疗毒的勇气了。 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生产经营者不守法,监管部门不尽责,最终受害的都是消费者。 (金良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