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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姑娘刚进公司不到一年,结婚、怀孕接二连三,结果因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去医院开

一位姑娘刚进公司不到一年,结婚、怀孕接二连三,结果因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去医院开了证明请假,没想到公司三番两次不批,最后她一怒之下把公司给告了,法院判公司赔了她十万多。这事儿一出来,网上炸开了锅,有人支持她维权,也有人觉得她“占便宜”,但看完来龙去脉,你会发现这根本不是占不占便宜的事儿,而是法律底线的问题。 这位姑娘是2023年初入职一家科技公司的,岗位在西安,月薪一万五,待遇其实不错。9月份她结了婚,年底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先兆流产,建议她赶紧卧床休息,别干活了。她二话没说,拿着医院的证明向公司申请病假,时间是从12月11日开始。之后因为身体一直不稳定,又陆续申请了几次病假,一直休到第二年3月初。这期间她还顺带申请了10天婚假,以及从3月中旬开始的158天产假——这都是国家规定里明明白白写着的权益。可没想到,公司那边一个都没批,系统里全显示“未批准”。 更狠的是,她没去上班,公司就直接停了她的工资,一分钱不给发。她其实一直没旷工的意思,每次请假都走流程、交材料,规规矩矩的。结果公司硬是说她没审批就算旷工,连社保都快断了。她也没当场翻脸,一直等到自己生完孩子,产假快结束的前一天,才正式给公司发了一封《被迫离职通知书》,意思是你们不给假、不发工资,等于逼我走人,那这锅你们得背。然后她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后来又打官司,一口气要公司赔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还有因为违法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加起来十六万多。 一审法院听完双方说法,直接站了她这边。法官说得很清楚:你公司再有制度,也得守法。人家有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保胎是医生的要求,不是她自己想歇着,这属于合法病假,你批不批她都有权休。婚假和产假更是法定权利,不需要公司“恩准”。产假期间必须按正常出勤发工资或由社保发生育津贴,你一分钱不给,等于变相逼人离职,这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最后法院判公司赔她十万一,包括所有该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公司不服,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法官还特别强调了一点: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就是常说的“三期”,是法律重点保护的阶段。不管你入职多久、有没有转正,哪怕才上班三个月就怀孕,这权利也一分不能少。企业不能觉得“亏了”就动手脚,更不能用“请假流程”当挡箭牌,去卡员工的合法权益。 这案子最让人佩服的,是这位姑娘全程没闹、没吵,每一步都按法律来,该请假请假,该通知通知,证据留得足足的。她不是在“钻空子”,而是在用规则保护自己。说白了,公司要是当初老老实实批假、发工资,根本不会赔这十万多。可偏偏想省点钱,结果赔得更多,还输了名声。这事儿也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了个醒:别拿怀孕当借口欺负人,法律不是摆设,真较起真来,输的只会是企业。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