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收情夫2.5万被控敲诈案最新进展
这案子,看得人一声叹息。
综合媒体报道,该案发生于2021年3月,当时,男子因长期感觉妻子“不正常”,再加上妻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打扮了很长时间,就骑着摩托车尾随妻子。
结果发现,妻子趁孩子上补习班时与他人出轨,两人一同被他捉奸在床。
男子很生气,当即打了男子一拳,并踢了妻子一脚,后续与第三者交谈的过程中,对方主动提出赔偿。
男子索要6万,但第三者只能拿出2.5万。
当天回家,男子向妻子提出离婚,并让其搬离,但两人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2021年4月,男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他。
同年5月,该案开庭审理,质证期间,对方律师突然拿出一张报案回执,声称有人报案称被男子敲诈勒索,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而报案人,正是女子的情夫。
为此,男子于离婚案开庭次日,前往派出所询问,并于当日被警方刑拘,次日被送往看守所羁押。
2021年8月,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被指控敲诈勒索案。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念在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明显的过错,主观上亦有补偿被告人的意思表示,且被告人事后能主动投案,主动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2年4月开庭。
尽管其辩护人提出质疑,称第三者补充陈述的内容,与其之前的陈述存在矛盾之处。
比如,第三者此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曾说,其在案发后与女方再无联系,微信也删了,但在律师调取的男方起诉女子离婚案中,女方提交的关于男子涉嫌犯罪的相关报案回执等材料,都源于其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
但二审法院在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院表示,虽然第三者有不道德行为在先,但【女方的“偷情”行为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需负赔偿责任的行为范畴】。
法院认为,鉴于男方索要钱财超出了情夫自愿补偿的范围,且男方存在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对方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
男子依旧不服,继续提出再审,最终于2024年10月再审宣判。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上诉人当场发现第三者与其妻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两人,系激情宣泄行为。
而第三者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补偿,男子在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为第三者自愿接受涉案数额款项,故男子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宣告男子无罪。
不过,虽然历经一二审及再审,男子终获无罪,但男子家属先前为获得谅解,已经将索要的2.5万主动赔偿出去。
再审终获无罪,此前赔偿能够收回?
法院的做法是,驳回起诉。
法院称,此案起诉主体有误,原因为,男子父亲起诉第三者“不当得利”,与此前刑事案件中第三者给付男子的25000元不能割裂看待,故男子父亲无权作为原告起诉第三者还钱。
而男子父亲则表示,如今自己经济状况极差,看病全指望这笔钱,他一定会继续上诉,坚持追回这笔钱。
捉奸被控敲诈改判无罪后起诉情夫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