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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的,总是一盏灯。 小时候住在乡下,学校离家远,每天放学走到村口,天都擦黑

我想起的,总是一盏灯。 小时候住在乡下,学校离家远,每天放学走到村口,天都擦黑了。可不管多晚,只要一拐过那棵老槐树,准能看见家里厨房的窗亮着。那光昏黄昏黄的,不像城里的路灯那么亮,就那么一小团,却能把整条巷子都暖透。进了门,灶膛里的柴火噼啪响着,锅盖边沿冒着白气,母亲系着那块洗得发白的蓝布围裙,回头看我一眼:“洗手,吃饭。” 那时候不懂什么叫思念。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以为那盏灯永远都会亮着。 后来离家远了,到了城市,才知道什么叫“每逢佳节倍思亲”。中秋的月亮再圆,总觉得不如老家院子里透过枣树叶子漏下来的那一片;冬至的饺子馅再讲究,也吃不出母亲手擀的面皮那股子韧劲儿。唐人王维写诗说“独在异乡为异客”,其实不用等到佳节,有时候只是路过一户人家,听见里头传出的说笑声,心里就空落落的。 前些日子读苏轼,读到那句“此心安处是吾乡”,忽然愣住。是啊,我们想念一个人,说到底,是想念那份安心。是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大委屈,只要想起那个人,就觉得还有退路;是哪怕全世界都不理解你,你知道有一个人,永远会站在你这边。 去年冬天回去了一趟。老屋还在,厨房的窗也还在,只是里头不再亮灯了。母亲去年走了。我在巷口站了很久,风从领口灌进来,凉飕飕的。隔壁婶子看见我,喊了一声:“回来啦?你妈以前天天这个点儿站在门口等你呢。” 原来那盏灯,不只是灯。是一个人在等你。 纳兰性德说:“当时只道是寻常。”寻常到我们忘了,有人用一辈子的时间,为我们守着那扇门,亮着那盏灯。我们总说来日方长,总觉得等忙完这阵子就回去,可时间这东西,从来不等人的。 现在我也学会了在那个点儿亮起厨房的灯。不为等谁,就觉得那团光暖着,心里踏实。有时候女儿放学回来,看见灯亮着,书包一扔就钻进厨房:“妈,今天吃什么?”我回头看她,恍惚间像是看见多年前的自己。 原来最深的想念,是把自己活成了那个人的样子。 你心里最想念的那个人,现在在哪里?如果还能见,就去见一面吧。别等那句“下次”,别等那个“改天”。人生海海,山长水远,有些人,见一面,就少一面了。 如果已经见不到了,也没关系。找个傍晚,亮起厨房的灯,做一道他最爱吃的菜。你会发现,那些你以为消失了的温度,其实一直都在。在血脉里,在记忆里,在每一个寻常日子的缝隙里,暖着你,陪着你。 就像那句词写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