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职业打假”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打击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异化行为,更要通过源头治理压缩职业造假的生存空间。 首先,需明确法律边界,区分正当维权与牟利性打假。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规定,对“非生活消费目的”或“不能证明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对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行为依法追责。浙江温州已有多地推行“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对食品包装标签瑕疵等非主观恶意问题采用“首违不罚”,避免中小商家因职业打假陷入经营困境。 其次,需优化监管机制,建立职业打假“黑名单”。对高频次投诉、团伙化索赔的主体加强监管,同时引导商家通过商品溯源、留存监控等技术手段防范恶意索赔。 最后,更要从源头严打制假售假。职业打假乱象的根源在于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顽疾,若仅规范打假端而放纵造假,会陷入“造假催生打假”的恶性循环。需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落实惩罚性赔偿,让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