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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赢了!批镜周刊「垃圾媒体」遭求偿百万 北院判免赔:属善意评论 梅花新闻网

黄国昌赢了!批镜周刊「垃圾媒体」遭求偿百万 北院判免赔:属善意评论 梅花新闻网 黄楚甯/综合报导 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多次认为《镜周刊》报导创党主席柯文哲所涉京华城等案,内容断章取义、恶意扭曲,痛批「垃圾媒体」、「垃圾报导」与「垃圾周刊」等语,遭精镜传媒公司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审结后,认定黄国昌非单纯谩骂、仍属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评论,判免赔,可上诉。对此,黄国昌在社群发文狠酸,「法院认证垃圾媒体」。 《镜周刊》提告主张,黄国昌于民国113年9月3日在脸书粉专发文,「无耻的镜周刊,敢泼粪不敢当…指控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涉及『违背职务收贿罪』、『700万帐户资金不明』的垃圾媒体镜周刊…简直无耻至极!」另同年10月8日,黄国昌于民众党团记者会上提及「垃圾报导,没什么评论的必要」,精镜传媒认为已侵害其商誉与名誉权,诉请赔偿100万元,并在黄国昌的脸书粉专置顶刊登判决主文10天。 黄国昌答辩,他的评论是认为《镜周刊》罔顾第四权应善尽的社会责任,透过断章取义、恶意扭曲方式,协助执政党整肃政敌,严重破坏台湾民主法治,他依个人价值判断提出批判,对可受公评之事提出适当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