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豪宅被粪水倒灌,损失30万!物业:告楼上十几户去,我们一分不赔,不关我们的事。 “点开管家发来的那张照片,整个人都木了。”张女士盯着手机屏幕,那上面是她深圳南山区那套刚装好的家——淡黄色的粪水漫过了整个客厅。 那是2月16号,她还在老家过年。 这套房子在豪方天际花园31楼,张女士去年通过法拍拿下的,117平,均价7万。去年8月才搬进去住,满打满算也就半年。 楼栋管家最早联系她是2月13号,说楼下跳闸了,可能是楼上漏水,要关她家水阀。张女士没多想就同意了。15号,管家又说楼下墙角渗水,想开门检查。张女士犹豫了——家里没人,能漏什么水?没给开门。 16号,管家第三次打来电话,语气急了:楼下天花板开始往下滴水。 张女士这才远程开了门。 门一推开,所有人都傻了。 屋子里全是排泄物,厕所蹲盆还在往外冒,水位最高的时候有40厘米。返出来的纸巾垃圾太多,硬生生把厕所门给顶上了——要不是这门挡着,其他房间淹得更惨。 物业当天就派人来清了,搞到凌晨两点。起初还想让张女士掏清理费,张女士一家跟物业吵了一架,这才没收。 2月19号,张女士带着一家老小从老家赶回深圳。打开门那一下,臭味还是没散干净。物业排查后发现,是30楼到31楼之间的排污管道被一块塑料堵死了。 张女士找了住建局、找了街道办、找了社区,也报过警。折腾了一个月,物业的态度硬得像块石头:“不是我们的责任。东西又不是我们丢的,不该我们出的钱一分都不会出。你要告,就去告楼上十几户。” 一家人没办法,在物业办公室打了两天地铺。后来实在扛不住,在同小区租了套房,一个月租金9000块。 损失的账现在大概能算出来了:地板全泡了,衣柜、酒柜、鞋柜、书桌、木门,全是粪水泡过的。张女士找了鉴定公司,估下来起码30万。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律师看了这事说了几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写得清楚,物业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排污管道属于公共部分。物业要是不想赔,得拿出证据——比如定期疏通的记录、事发后及时通知楼上停水的证明。光嘴说“不是我的事”,法律上站不住脚。 真要打官司,这案子可能牵扯两拨人:物业如果拿不出尽过义务的证据,要赔;楼上所有住户,要是证明不了自己没往管道里扔东西,也得一起赔。 浙江高院去年发过一个类似的案例,安吉一个小区,也是主管道堵了,法院最后判楼上住户共同承担40%,物业承担30%,没入住的业主自己也担了30%。 张女士现在每天回自己那套房三次,开窗通风。粪水已经渗进墙里了,味儿散不掉。她说就算重新装,这房子也得空置很久。 她已经找了律师,准备起诉物业。 说实话,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一套七万均价买的房子,自己一天没住踏实,先被粪水泡了。物业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可那个堵管道的塑料块,如果物业定期巡查,会不会早发现了? 你们觉得,这事到底该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