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没和老婆商量就接来公婆,老婆当着老人面扇了丈夫三耳光,丈夫报警后老婆被罚500,老婆不服起诉派出所。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在上海打工的王先生,却因为家里的一件“丑事”,自己报了警,把老婆送上了被告席。这事听起来有点荒唐,但里面的理,值得每个家好好庭琢磨琢磨。 王先生和高女士是安徽老乡,两口子带着孩子在上海讨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但也算安稳。王先生的父母一直留在老家,老两口想孙子想得不行,三天两头打电话。 前阵子,高女士公司业务忙,天天加班,人累心情就躁。回到家看啥都不顺眼,经常为了点芝麻蒜皮的事跟王先生嚷嚷。王先生心里也苦,想着怎么缓和下气氛。 巧了,老家的母亲又来电话念叨孙子。王先生一合计,干脆把二老接上海住段日子,既能解老人相思苦,家里多了人气,老婆可能心情也能好点。他当时没多想,老婆上班不在家,他也没打电话说一声,就直接去车站把父母接了回来。 那天晚上,高女士下班推开门,一眼瞅见客厅里坐着公婆,愣了一下,没吭声,转头就把王先生拽到一边,脸拉得老长:“你把人接来,跟我商量过吗?我同意了吗?” 王先生陪着笑脸解释:“爸妈想孙子了,来住几天咋了?一家人,还得打报告啊?” 这话像点了火药桶。高女士瞬间炸了,嗓门也高了:“一家人?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家里人吗?这是不尊重我!”她越说越气,当着公婆的面,指着王先生鼻子开始数落。 俩老人见这阵势,赶紧站起来打圆场。王先生怕父母难堪,连忙摆手:“没事没事,你们坐,别管。” 话没落地—— “啪!啪!啪!” 高女士抬手就是三巴掌,结结实实扇在王先生脸上。 那脆响,把公婆都打懵了,站在那不知所措。 王先生捂着脸,没还手,也没吵。他沉默了几秒,弯腰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拨了110。 等民警上门,王先生把事情前后讲了一遍,要求民警依法处理。民警了解了情况,认为高女士虽然是妻子,但在公共场合(家里虽私密但行为已公开)动手扇耳光,已经构成了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后,派出所对高女士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高女士不服气,她觉得天大的理:我打自己老公,关起门来的家务事,又没打出个三长两短,警察凭啥管?还罚款?她一纸诉状把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法庭上,高女士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这是家庭纠纷,不该用国法来断。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夫妻之间动手就不算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写的“殴打他人”,可没把丈夫排除在“他人”之外。 婚姻关系不是家暴的挡箭牌,家里也不是法外之地。最终,法院驳回了高女士的诉求,维持了派出所的罚款决定 。 有人说王先生做得太绝,老婆打几下就报警,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 也有人说高女士活该,不尊重老人还不尊重丈夫,打人就得付出代价。 还有人说派出所和法院小题大做,两口子吵架也管,浪费警力。 我倒是觉得,这事恰恰说明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暴力就是暴力,不分场合,不论关系。 高女士觉得自己委屈,是因为她把“丈夫”这个身份当成了可以动手的特权。在她看来,打自己男人天经地义,外人管不着。但法律不这么看。法律只认一个事实:你打了人,你就得承担责任。 王先生的做法也让很多人不理解。但仔细想想,他当着父母的面被扇耳光,不报警又能怎样?还手打回去?那这事就真没完了。报警,可能是他当时能想到的最理智的解决方式。 你觉得,王先生这警,该不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