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2023年,内蒙古一女子上门按摩时提供“特殊服务”,不到一个月就赚了26760元。被抓后她大喊冤枉,说大部分是正规按摩的钱,结果警方直接把两万六全数没收。她不服,将警方告到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亮了! 据悉,该案发生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涉案女子崔某平日里靠上门按摩谋生,2023年春开始,她通过线上接单、张贴小广告等方式揽客,不到一个月就有了26760元的收入。 当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上门按摩技师涉嫌提供色情服务,民警随即展开排查,通过追踪崔某的接单记录和走访服务对象,很快锁定了她。 经调查核实,崔某在提供上门按摩服务期间,多次向男性顾客提供色情性质的“特殊服务”,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的卖淫嫖娼活动。 依据相关治安管理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警方对崔某作出处罚:罚款1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26760元,并处行政拘留14天。 考虑到崔某当时正处于哺乳期,家中有未满周岁的婴儿,按照法律对哺乳期妇女的特殊规定,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待哺乳期结束后再依法执行。 但对于没收全部收入这一处罚,崔某始终无法接受,她坦言自己确实有违法行为,但坚称两万多元收入中,大部分是靠正规按摩挣来的“辛苦钱”,警方的处理过于“一刀切”。 为了要回自己口中的“合法收入”,崔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警方没收全部款项的处罚决定,重新区分合法与违法收入并返还合法部分。 法院受理此案后,重点围绕两个核心展开审理:崔某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警方没收全部收入的处罚是否合法。 法院审理后确认,崔某提供色情“特殊服务”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方对其作出的罚款等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而争议的核心,在于26760元收入的性质认定,根据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崔某需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中存在合法的正规按摩收入。 可崔某无法提供任何清晰的证据,既没有与顾客约定服务项目和价格的记录,也没有能区分合法与违法收入的支付凭证,因此法院认为警方将全部收入推定为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符合法律规定。 崔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这场围绕26760元收入的官司尘埃落定,崔某不仅没能要回所谓的“合法收入”,还需按时缴纳罚款,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也将在哺乳期结束后依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