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虎司机孙某某已经正式拘留了,孙某某现在面临三个窘境! 第一个窘境,长春孙某某被正式拘留,可能会超过一个月甚至更久! 第二个窘境,路虎司机孙某某要想翻身自白,恐怕要自掏腰包了,因为他把别人奔驰车撞坏了,路虎司机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和对方车辆的损失,一般事故对方车辆的损失10万元以内都是正常的,这10万元是必须赔的。 此次孙某某被采取的是刑事拘留,并非治安拘留,刑事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 这事发生在去年12月10号,长春的吕先生开车到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的时候,被这辆路虎在1分钟内连续别了8次,最后撞上了。奔驰车在4S店定损下来差不多10万块,因为这事有明确的责任人,保险公司那边没法走理赔,这钱就得孙某某自己掏了。 孙某某这回被刑事拘留,跟之前的治安处罚完全是两码事。刑事拘留意味着这事已经够上犯罪的门槛了,不是罚点钱就能了事的。最长37天的羁押期限,说明警方手里掌握的证据够硬,要花时间把案子查清楚。 回头看这事也挺曲折的,一开始交警到现场就说不是普通事故,可后来愣是弄了个“没有违法事实”给结案了。直到3月3号,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认定原来的不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才把案子翻了过来。 吕先生这几个月也不好过,车一直扔在那儿没法修,近10万块的修车费加上6万左右的折旧损失,全压在自个儿身上。现在孙某某进去了,吕先生的赔偿问题总算能看到点希望了。 这事说白了就是开斗气车惹的祸,一分钟别人家八次,这不是开车,这是拿命在开玩笑。路虎司机当时估计就是图一时痛快,现在好了,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背上刑事案底,这代价也太大了。路上的事路上了,别把马路当自个家的,真较起真来谁都伤不起。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