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有一种陋习叫“典妻”,穷人家低价将自己老婆“租”出去3至5年,给40、50岁的老头生孩子,等生完孩子后,这些女人又被迫与孩子骨肉分离,回到原来的夫家。第二年,丈夫再把她租给另一个人,有些穷人家的男人甚至不工作,靠出租妻子来吃饭,有些人几担谷子就能将老婆租出去。 那年头,活着比什么都难。灾荒、战乱、捐税,一层层剥下来,穷人连骨头都被榨干了。男人没活干,孩子张着嘴等吃,锅里连野菜都煮不起。女人看着这一切,心里比谁都急。可她们有什么办法?除了自己的身体。 丈夫把契约拍在桌上那天,她早就料到了。从嫁过来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一件东西,可以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拿来换粮。她不哭。哭什么?孩子饿得连哭的力气都没了。 去了那边,日子也不好过。陌生男人,陌生床,陌生的一家子。她得像牛一样干活,得像母猪一样生。那边的人不把她当人,她也不敢把自己当人。当人太苦了,当物件反倒省心——物件不用想孩子,不用想明天。 可物件也会难受。怀里的孩子踢她一脚,她就想起自己家的那个。那边杀鸡给她补身子,她就想起自己孩子连粥都喝不上。 生完了,那边让她走。她赖过,求过,想多看一眼那个孩子。那边男人把她往外推,说契约上写得清楚,两不相干。她站在门口,听见里面孩子在哭,脚像钉在地上。最后还是挪了。不挪怎么办?人家有契约,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命。 回去接着过。原来的男人还在,原来的孩子还在。孩子瘦了,认生,不敢往她跟前凑。她伸手想摸一把,孩子往后缩。她缩回手,笑了笑。 第二年,又揭不开锅了。男人又拿出那张契约,把上面的名字改了改,又把她租出去。 有人问她恨不恨。她不说话。问急了,她说,恨什么?恨男人?男人也是没办法。恨那边?那边给了粮食,救了她孩子的命。恨自己?恨有什么用,日子还得过。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无奈。不是一个人坏,是一群人穷。不是一家人绝情,是整个世道把人逼到了那份上。女人在中间,两头都不是人。是工具,是货,是会走路的肚子。她们的挣扎,就是咬着牙活着。她们的抗争,就是不让自己疯掉。 有些女人受不了,跳了井。村里人捞上来,叹口气,说想不开。接着该租的租,该生的生。有些女人熬过来了,熬到老了,生不动了,男人不租她了,她就在家干活,带孙子。孙子问她,奶奶,我大伯怎么长得不像爷爷?她不说话,扭头走开。 如今回头再看,那些事就像一场噩梦。梦醒了,人还在。可那些人呢?那些被典过三四回的女人,那些一辈子没抱过自己孩子的娘,她们埋在哪个山头上,没人记得。她们的苦,替今天的女人受了。 今天的女人,能读书,能工作,能自己挣钱。结婚不结婚,生孩子不生孩子,跟谁过,怎么过,自己说了算。受了委屈能离,过不下去能走,不用把自己当物件。 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一代一代女人用命换来的。是那些被典过的女人,用一辈子被人不当人,换来今天的人能活出个人样。 那个用两担谷就能租走一个女人的年代,才过去几十年。 可她们受过的苦,别忘了。别忘了,才能知道今天有多不容易。才能知道,活在一个女人能挺起腰杆做人的年代,是多大的福气。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文|第四面墙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