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虎司机孙某某已经正式拘留了,孙某某现在面临三个窘境! 头一个窘境,就是这事捂不住了,全国人民都盯着呢。 他那行车记录仪视频传得满网都是,一分钟内连踩八次刹车,把人家奔驰活生生别停。交警现场就定性“不是普通事故”,现在全网几千万双眼睛盯着,想大事化小?门儿都没有。这回是彻底曝光在阳光底下了。 第二个窘境更要命,这叫“案底”算是背定了。 你琢磨琢磨,警方通报里用的是“立为刑事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几个词儿,分量多重?这可不是扣几分、罚点款就能走人的事儿了。刑事立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今往后,孙某某这档案袋里可就留下洗不掉的黑记录了。 第三个窘境,就是那将近十万块的修车费,他得真金白银往外掏。 最开始吕先生为啥急得直跳脚?因为事故认定书没开,保险公司不赔,自己垫了十万块修车,车还折损了五六万,那是真金白银的血汗钱。现在好了,刑事案件一立,责任跑都跑不掉,这笔钱孙某某是赔定了,一分钱都别想少。 有人可能要问,这孙某某当时是不是吃了枪药了? 咱得说句公道话,路上开车谁没个着急上火的时候?可你再着急,也不能把公路当你家的赛道啊。一分钟别人家八次,这哪是开车,这是开“碰碰车”,是拿命在开玩笑。这不叫“路怒症”,这叫拿公共安全当儿戏。 回过头看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简直是一波三折。 一开始交警想移交,派出所不接;吕先生自己去报案,立了行政案子又给人撤销了;直到2月3号,分局居然说“没有违法事实”,把调查给终止了。吕先生那会儿得多绝望?证据确凿,行车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愣是没人管。 幸好,这社会终究邪不压正。 3月3号剧情反转了,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接发话,说原来的不予立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令重新调查。这才有了3月19号的刑事立案。公道自在人心,法律的严肃性就是这么一点一点找回来的。 律师界的朋友看得更透彻,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有律师专门分析了,孙某某这行为,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高频次急刹别停,已经不是普通的开斗气车。这叫什么?这叫“主观恶意”极强,威胁的是公共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往重了说,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够得上。 咱们普通老百姓开车上路,图的是啥? 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到家。碰上孙某某这样的路霸,你躲都躲不开。吕先生这事给咱们提了个醒,车上装个行车记录仪太重要了,关键时刻那就是证据,是保护自己的铁证。要是没这视频,这事儿还真说不清楚。 还得夸夸长春市公安局这次的做法。 舆情沸腾的时候,没有遮遮掩掩,没有推诿扯皮,一纸通报把案子立了,把人抓了。这才是给老百姓吃定心丸。公安的公信力怎么来的?就是这么一件件实事攒出来的。捂盖子只会让事情更糟,依法办事才能服众。 孙某某这会儿估计正在里头后悔呢。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脚油门踩下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挺牛;真进了局子,戴上铐子,那才知道什么叫“怂”。别以为自己开个路虎就高人一等,法律面前,路虎和自行车是一个待遇。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