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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个开二奢店的刘老板,最近提起胡女士就气得直跺脚。 三年前,胡女士走进刘老板

杭州一个开二奢店的刘老板,最近提起胡女士就气得直跺脚。 三年前,胡女士走进刘老板的店里,那个排场不得了,全身名牌,说话那个派头,开口就是家里资产几个亿,每个月都要买包,还说自己是个主播,可以帮刘老板带货。刘老板是做生意的,天天跟有钱人打交道,一看这架势,心想这肯定是条大鱼。 结果呢,胡女士拿了店里几十万的包,货给了,钱没见着。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最后直接失联了。 刘老板这才回过味来,什么几个亿的家产,什么主播带货,全是胡女士编出来的。那些包到她手里,估计当天就变现了。 顺着胡女士这条线,又扯出来一个陈先生。 陈先生跟胡女士谈了三年恋爱,还订了婚,彩礼就掏了45万。三年时间,陈先生连胡女士的父母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每次说要见家长,胡女士都有理由:今天父母出差了,明天家里有事了,后天爸妈出国了。反正就是见不着。 这三年里,胡女士把陈先生的钱包掏得干干净净。信用卡刷爆,微粒贷借空,支付宝花呗借呗的额度全部用光。陈先生自己说的,“我现在所有的经济都被她捆在一起”,整个人被掏空了。 你说说,一个家里资产几个亿的人,至于刷男朋友的信用卡吗?至于连微粒贷那点额度都不放过吗? 陈先生被掏空的时候还在想,未婚妻家里那么有钱,以后日子肯定好过。他压根没想过一个问题:那些钱到底去哪了? 刘老板和陈先生,一个被骗了几十万的包,一个被骗了三年感情加全部积蓄。两个人的钱,都进了胡女士一个人的口袋。 刘老板这边她开二奢店,这行有个特点,信任比什么都重要。一个做二奢的老板,每天经手的包都是几万几十万,客户拿货后付款,这是行规。刘老板不是没脑子,她天天跟有钱人打交道,见过的有钱人比普通人多得多。胡女士能骗到她,恰恰说明胡女士演得像。 二奢行业有个潜规则:大客户不能得罪。刘老板把胡女士当成大客户,想着以后长期合作,这才敢把几十万的货交出去。胡女士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拿“家里几个亿”当通行证,拿“主播带货”当诱饵,把刘老板套进去了。 陈先生这边三年恋爱,45万彩礼,连对方父母面都没见过,这事放正常人身上早就不干了。陈先生为什么能忍三年? 这就要说到婚恋市场上的一个现象。当一个男人遇到一个“家里资产几个亿”的女朋友时,心态会发生微妙变化。他会觉得自己捡到宝了,会觉得以后的日子有保障了,会觉得这点彩礼、这点信用卡算什么呢,以后人家家里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回来了。 这种心态,说白了就是贪。不是贪小便宜,是贪一个阶级跨越的机会。 胡女士高明就高明在这里。她给刘老板画了个“主播带货”的饼,给陈先生画了个“资产几个亿”的饼。两个饼都不是真的,但两个人都信了。为什么信?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那个特殊的人,都觉得天上掉的馅饼正好砸自己头上了。 胡女士这招玩得挺溜。一边在刘老板那里骗包,一边在陈先生那里骗钱。包到手了变现,钱到手了挥霍。两个受害者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她在两个局里来回倒腾。陈先生的钱养着她,刘老板的包也养着她,她一个人吃两家。 现在问题来了,陈先生那45万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 根据最高法关于彩礼纠纷的那个规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如果胡女士根本就没打算结婚,或者收了彩礼之后就没想好好过日子,这45万就不是彩礼,是诈骗。陈先生交了45万,三年都没见到对方父母,两人有没有真正共同生活都是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法院判返还的可能性很大。 问题是,判了之后钱能不能执行回来?胡女士如果已经把陈先生的钱和那些包都挥霍了,名下没财产,陈先生拿到的也就是一张判决书。 刘老板那边也一样。她可以起诉胡女士要货款。如果能证明胡女士一开始就没打算付钱,那就是诈骗,得报警处理。 法院处理情侣之间的借贷纠纷时,有一条红线很清晰:如果一方以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骗取财物,那就是诈骗,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有的案子判下来,骗子被判了好几年。 但这个案子里有个细节值得琢磨。胡女士号称家里资产几个亿,这本身就是个破绽。真正家里有几个亿的人,最怕别人知道自己有钱,反而会藏着掖着。那些天天把“家里有钱”挂在嘴边的,十个有九个是假的。 刘老板天天跟有钱人打交道,按理说应该见过这个规律。但她还是被胡女士骗了,说明胡女士演得太像了。那种气质、那种做派,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胡女士很可能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很久,知道有钱人什么样,知道怎么演才能让人信。 陈先生那边也一样。三年时间,他不是没怀疑过,但他不敢深想。一旦深想,45万彩礼就打了水漂,三年的感情就成了笑话,他承受不起这个结果。所以他选择继续信,继续往里砸钱,直到最后被掏空。 可怕之处是它利用的不是人的傻,是人不敢面对现实。 来源:1818黄金眼、九派新闻、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