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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先把这事的前因后果掰开揉碎讲,24岁的张女士2023年2月入职,岗位是Camera调试工程师,月薪实打实1.5万,工作地点在西安。同年9月她登记结婚,12月身体不适去医院,诊断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是“先兆流产”,医生明确建议休假2周保胎,还有医师签字和医院专用章,手续完全合规。她第一时间把诊断证明交给公司,结果公司直接拒批,说“入职不满一年没先例”,这是公司犯的第一个致命错误。 更离谱的在后头,张女士遵医嘱休息了两个多月,身体刚稳定就按规定申请10天婚假和158天法定产假。公司还是一口回绝,甚至发了正式通知,说她没按审批到岗就是“旷工”,从12月起直接停发她所有工资。大家要搞清楚,婚假是法定权利,只要在职期间结婚就该给,法律没规定婚后多久内必须休,公司拿“间隔6个月”说事完全站不住脚;158天产假更是国家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临近生产申请完全合理。公司以为强硬就能压服,没想到这是在自掘坟墓。 产假快结束前一天,张女士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理由是公司未足额支付病假、婚假、产假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关系,随后申请仲裁和诉讼,要求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再加16万补偿。公司这边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占理,还上诉到西安市中院,辩称张女士是“利用孕期恶意规避工作”,想白嫖公司补偿。 法院的判决直接打了公司的脸,一审就判公司支付各类费用共计10.1万元,比仲裁金额还多2.5万,主要是补足了病假工资差额和产假工资。公司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在2026年3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里写得特别硬气:张女士的诊断证明合法有效,公司无权拒绝批准病假;在职期间结婚享有婚假,申请158天产假合理合规;公司以未批准为由停发工资违法,被迫离职合法,经济补偿依法成立。 我跟大家说句实在的,这根本不是什么“白嫖”,是打工人依法维权的教科书式案例。公司输就输在把“用工自主权”当成了“生杀大权”,法律明确写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不得降低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合同。法院判的10.1万,每一笔都有法律依据: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婚假工资按正常工资发,产假工资按出勤算,再加经济补偿金,一分都没多要。 反观公司,操作全是违规的。拒批有正规诊断的病假,是违法;拒批法定婚假产假,是违法;停发工资,更是触碰《劳动合同法》的红线。很多老板总觉得自己的规章制度大于天,其实法律底线才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张女士能赢,关键在于她从一开始就保留了完整证据链,诊断证明、请假记录、公司停薪通知、聊天记录全都留着,让公司在法庭上无从抵赖。 这件事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遇到公司以怀孕、产假为由刁难,别忍气吞声,先保留好医院诊断、请假凭证、工资流水等证据,必要时走法律途径维权。也给所有企业提个醒,别拿员工的法定权益当筹码,尊重法律就是保护自己,靠违法省下来的成本,最终都要加倍赔回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