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南京上万名政治犯即将被集体处决,一个国民党高官冒死拦下屠刀,30年后他死在浙江一间4平米的小屋里。 外人看他,是个"书呆子"。哈佛法学博士,通晓英、德、法、俄等八国语言,满口法条,不谙政治。但正是这个"书呆子",在1949年春天那个随时可能丢命的节骨眼上,替上万条人命在鬼门关前拉了一把。 杨兆龙的法学功底,是货真价实练出来的。1930年代初,杨兆龙在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担任推事,因不畏洋人压力、严格依法办案,在业内积累了口碑。 1934年,法学家吴经熊将杨兆龙引荐给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斯科·庞德,校方考察后破格录取。1935年5月,杨兆龙通过答辩,获得哈佛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庞德亲自主持,历时整整四个小时。 庞德在答辩结束后对杨兆龙说:"你是接受我考试的第一个中国人,东方人的思维方式让我很感兴趣。" 此后庞德还将杨兆龙推荐至德国柏林大学继续深造,但随着国内局势吃紧,杨兆龙放弃了赴东欧各国继续考察的计划,于1936年回国。 回国之后的杨兆龙,逐渐卷入了一场更大的历史洪流。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国民政府面临如何依法追究日本战犯的迫切问题。 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杨兆龙受命起草《战争罪犯审判条例》与《汉奸惩治条例》,两部法律分别于1945年和1946年正式颁布实施,成为中国审判战犯与汉奸的直接法律依据。 杨兆龙还在南京亲自组建"日本战犯罪证调查室",自兼主任,组织700余名工作人员,收集日军侵华罪证材料逾30万件,并将关键卷宗呈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份工作,让他在国际法学界的声望进一步确立。 1948年,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全球评选出50位杰出法学家,中国仅王宠惠与杨兆龙两人当选。 这句话放在1949年初的杨兆龙身上,有种说不清楚的沉重。彼时局势已乱,老检察长辞职,杨兆龙被当局力邀代理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一职。杨兆龙起初是推辞的,不想趟这趟浑水。 但杨兆龙的小姨子是中共南京地下党员,地下党组织判断,这个位置若由杨兆龙来坐,能做到旁人做不到的事。 杨兆龙上任后没有急着动作。等到李宗仁上台、打出"和谈"旗号,杨兆龙看准了时机。 新任司法行政部长张知本是辛亥元老,为人正派,杨兆龙在接张知本回公馆的车上,从法律角度与时局走向入手,字斟句酌地说动了张知本支持"释放政治犯"。 行政院会议上,强硬派拍桌子反对,主持会议的何应钦也在劝张知本算了。张知本急了,拍案而起:"这部长我不当了!" 何应钦怕此时逼走一位辛亥元老舆论更难看,只好捏着鼻子同意。 文件需要代总统签署,而李宗仁人在广西。时间就是性命,杨兆龙立刻飞赴广西,当面向李宗仁陈情。李宗仁没多犹豫,提笔签了字。 一份从程序到印章全部合法的释放令,就此成立。 杨兆龙拿到文件,火速返回南京,以最高法院检察署名义向全国尚在国民党控制下的司法机关下令。他坐镇督办,据后来统计,全国有上万人因此走出了牢笼。 老虎桥监狱的铁门,在1949年4月13日清晨"嘎吱"作响,一批批骨瘦如柴的年轻人踉跄着走向了阳光。 南京解放后,地下党负责人亲自登门向杨兆龙道谢。而国民党方面,直到溃退台湾,蒋介石才得知真相,下了通缉令。 新中国成立后,杨兆龙选择留在大陆,先后执教于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在法学领域笔耕不辍。 1957年,杨兆龙发表文章,提出法律存在跨越历史的继承性,并呼吁加快立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这些观点随后在政治运动中被打成"右派",杨兆龙被剥夺工作权利,每月仅发生活费35元,后又以"历史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4463天。 1975年12月,杨兆龙被特赦出狱,辗转至浙江,在一间不足4平米的小屋里度过了最后的岁月。1979年4月1日,杨兆龙因脑溢血抢救无效,含冤离世,终年75岁。 1980年1月,上海市高级法院正式宣告杨兆龙无罪,恢复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