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400万,史可把巩俐送上神坛,把自己打入凡间。 想象一下,1987年,两份合同摆在你面前。一份张艺谋的《红高粱》,投资不到50万,剧组灰头土脸在高密种地。另一份《杀手情》,投资400万,导演上一部刚拿国际大奖。换你,你怎么选? 史可根本没得选。她才是张艺谋最早定的“九儿”,丰乳肥臀,原著里走出来的女人。跟组两个月,就等开机。结果一封信飘来,说男主角换成姜文,脸太小,跟你不搭,巩俐更合适。 她当时一点不遗憾,甚至觉得是解脱。放着400万的大制作不接,去跟一群人在农村吃土?谁知道那高粱地里能长出个国际影后。她拿着《杀手情》的合同,心里踏实得很。 后来,《红高粱》的鼓声敲遍了柏林。巩俐穿着旗袍站上领奖台,史可的名字,没几个人记得。多年后她才说,电影火了,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但人生没彩排,选了就得认。 有时候,拖住你的不是运气,而是你自以为的“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