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在一家萌宠咖啡馆打工,日薪70块。活儿不重,就是给动物们喂食、打扫,偶尔引导客人跟小动物互动。店里最招人的是一只“卡皮巴拉”——水豚,圆滚滚的,看着老实巴交。小朱每天给它添水、递草,觉得这小东西憨憨的挺可爱。
那天她在收拾笼舍旁边的杂物,水豚凑过来闻了闻她的手。小朱没在意,继续低头干活。然后那只水豚突然张嘴,一口咬在她右手上。
小朱当时就懵了。她捂着手退了两步,血从指缝里往外冒。疼得她眼泪直打转,但她没哭出声。店里其他客人吓了一跳,有个小姑娘吓得喊了一声。店长赶过来看了一眼,脸色变了,赶紧让人带她去医院。
在医院,咖啡馆垫付了初步检查的费用。医生看了看伤口,说需要手术。听到这话,店长的脸色又变了。
从那天起,咖啡馆的态度就拐了个弯。
手术费是小朱自己掏的。她一个学生,哪来那么多钱,家里给凑了一部分,自己又借了点。在医院躺了几天,手背上缝了针,出院的时候医嘱写得清清楚楚:休养一个月。
出了院,小朱去咖啡馆要说法。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她一笔一笔算给店长看。日薪70块,一个月就是2100,加上手术费七七八八,总共小一万。
店长听完,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你自己有过错。第二句:你是学生,咱们没劳动关系,这钱我不能赔。
小朱站在店门口,手还缠着纱布。她看着店里的“卡皮巴拉”在玻璃柜里啃草,周围客人端着咖啡拍照打卡。她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被咬了,花了钱,到头来还被说是自己的问题。
她回去翻了翻跟咖啡馆的聊天记录,啥都没有。工资是日结的,每天70块微信转账,没有合同,没有考勤表,连个工牌都没有。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就几条转账记录,备注写的是“今日兼职工资”。
那一刻小朱慌了。她发现自己连证明在这干过活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但小朱没认。她去法院起诉了。
法庭上,咖啡馆的辩解听着挺唬人。第一,水豚是动物,它有脾气,你惹了它才咬你,你自己有过错。第二,你是学生,我们没签劳动合同,不算劳动关系,所以不赔。
咖啡馆说得理直气壮,好像小朱被咬是天经地义的事。
法院问了咖啡馆一个问题:你说她有过错,有证据吗?咖啡馆支支吾吾,拿不出来。既没有监控证明小朱故意招惹水豚,也没有人证说她虐待动物。换句话说,就是随口一说。
法院的判决很清楚:咖啡馆是水豚的饲养人,动物咬人了,饲养人就得负责。除非你能证明是小朱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否则别想推卸责任。咖啡馆拿不出证据,那就得赔。
至于“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赔”这个说法,法院直接驳回去了。不构成劳动关系,不等于不承担侵权责任。小朱是提供劳务的人,咖啡馆是接受劳务的人,提供劳务的人受了伤,接受劳务的一方该赔就得赔。
最后调解下来,咖啡馆当场赔了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样不少。
这里面有个细节挺扎心。
咖啡馆说小朱“无稳定收入”,所以不该赔误工费。意思是,你一个学生,又没正式工作,误什么工?法院直接打脸:误工费的核心是“因伤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跟你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没关系。小朱有明确的日薪70块,医嘱休养1个月,这2100块就是实打实的损失,必须赔。
咖啡馆把“学生”当成了挡箭牌。在他们眼里,学生兼职就是临时工,出了事可以随便打发。但法院没吃这一套。
小朱最后赢了,但想想有点后怕。要是她没起诉,或者起诉了没证据,这钱就真打水漂了。她唯一的证据就是微信转账记录,连个劳动合同都没有。
现在那些萌宠咖啡馆、猫咖狗咖到处都是,几十块钱就能进去撸动物。但有多少人想过,店里的动物万一翻脸了,谁来赔?日薪70块的兼职学生被咬了,店家说“你自己有过错”就把人打发了。要不是法院介入,这钱可能就真没了。
小朱的案子判完了,但问题没完。那些靠动物招揽生意的店,有几个真正管好了自己的动物?有几个给员工买了保险?有几个在出事后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先往对方身上泼脏水?
大家觉得,这种萌宠店里出了事,责任到底该谁担?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点新闻、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