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老婆孩子在国外者,应该一律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先不清理出这些人,就无法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10年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里头,白纸黑字写着,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必须如实向组织报告。这可不是走形式,是硬杠杠。 那啥叫“移居国(境)外”,规定里头解释得清清楚楚,就是指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说白了,就是咱们常说的“绿卡”或者入籍了,这事儿必须跟组织说清楚,不能藏着掖着。 除了要报告,还有更狠的规定,中央专门出台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里头明确说了,“裸官”不能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这些重要岗位任职。这就等于是从源头上卡死了,你家人都在国外,那重要岗位你就别想了。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前段时间还专门发了个问答,解释啥叫“裸官”,说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党员干部一个人在国内工作,就成了通常所说的“裸官”。中央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如实报告,严格限制提拔使用,已经在重要岗位的,及时调整。 这事儿还真不是光说不练,有真事儿的,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汤东宁,自个儿和老婆孩子都取得了英国永久居留权,也就是英国“绿卡”,这事儿他愣是没跟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报告里也没填,结果2015年被查出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从正厅级直接降到副处级,连降三级。这处分够重吧。 汤东宁这个案子,中纪委官网都转发了,通报里写得明明白白,他不但全家拿“绿卡”不报告,还私自持有因私护照,多次因私出国也不请假,事后还隐瞒不报。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踩了红线的,最后落个断崖式降级,谁也别喊冤。 那为啥要对“裸官”管这么严呢,道理其实很简单,你想想,一个人的老婆孩子都在国外,吃穿用度都跟国外绑在一起了,他手里握着国家的权力,做决策的时候能不受影响吗,这风险谁说得清楚。组织上管这个,不是多管闲事,是防患于未然。 其实早在2003年,中办就发过文件,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已经办了的,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这规定都二十多年了,不是新提法,是常抓不懈的老规矩。 除了“裸官”这事儿,咱们国家还有一套公务员回避制度,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些有亲属关系的,都不能在同一机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上工作。这道理是一样的,就是要防止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公正。 那有人可能要问了,如果配偶子女确实因为孩子上学、工作需要,非得移居国外,那怎么办呢,湖北省纪委监委的回答很干脆,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对党忠诚老实,正确衡量个人家庭和党和国家的关系,不要做“裸官”。真要移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 要是不报告或者隐瞒不报,后果是啥,党纪处分条例里写得清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处分。汤东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正厅级干部,说撸就撸了,一点不含糊。 所以说,现在网上有人提这个观点,说老婆孩子在国外的,应该退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这话听着冲,但其实跟咱们国家的政策方向是一致的,不是谁在瞎嚷嚷,而是制度层面早就定下来的事儿。国家清理的不是人,是潜在的风险。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配偶子女在国外的干部都有问题,但制度管的就是大概率,把风险提前控制住,比出了事儿再追责要强得多,这也正是咱们国家治理的一个高明之处,把规矩立在前面,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信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甘肃纪检监察网、北京邮电大学、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乌达区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