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广东深圳,男子一家人去科技馆游玩,妻子带着孩子排队,他自然的站到了旁边,可后面一名9岁孩子却认为他在插队,还扔玩具误伤男子妻子,男子回击导致男孩受伤,事后男孩家属向男子索赔50000元,法院这样判了 当天,李某看到妻子带着两岁多的儿子在体验区排队,很自然地站到了她们身后。这本来再正常不过,一家三口出来玩,妻子抱着孩子排队,丈夫过去汇合 可排在后面的9岁男孩不干了。在他看来,这就是插队,张嘴就是一句:你插队了!说完还往前挤 李某下意识伸手挡了一下,两人争执起来。男孩一急,把手里的玩具航天模型扔了出去,没砸到李某,却正中李某妻子的左眼。这下事情闹大了 看着妻子捂着眼睛,李某情绪彻底失控,一把推倒男孩。男孩后脑勺撞到墙上,脸上挂了彩 而当时男孩的母亲孙女士根本不在场,等孙女士回来,看到儿子脸上的伤,火冒三丈,开口就要5万赔偿,理由是“成年人殴打儿童性质恶劣” 对于这个事,法院认为双方都有各自的过错 先说男孩。他认定李某插队,但这个判断本身就站不住脚。一家人排队,爸爸归队,这叫插队吗?如果这也算,那等孙女士上完厕所回来站到儿子身边,不也是同样的情况?男孩不仅先动手挤人,还扔玩具砸人,而且砸中的是抱孩子的妈妈 再说李某。妻子被砸伤,他护妻心切可以理解,但直接对一个9岁的孩子动手,确实过激了。毕竟对方是未成年人,成年人哪怕再占理,一旦动了手,性质就变了 最后是孙女士。9岁的孩子在公共场所,家长不在身边看护,本身就是失职。孩子扔玩具砸伤人,作为监护人,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方的过错摆在那里,最终在调解下,李某书面道歉并赔偿8500元,孙女士口头致歉,事情画上句号 说起来,排队这件事,表面看是秩序问题,但其实也是一个规则划分的问题。一个人排队全家插队,大家自然看不惯;但一家人出游,轮流排队、互相替换,也是人之常情 关键看怎么界定——如果你排在队伍里,家人只是过来汇合,这不叫插队;如果你一个人排在前面,后面呼啦啦来了一大家子,那就是妥妥的插队 只能说这个事里没有赢家,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