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观影之风,颇有些奇崛。
有演员唤作包君包贝尔 者,本以插科打诨为业,演些痴傻呆蠢的角色,惹人发笑。不料五六年间,忽而转了性子,专演起那凶徒、恶霸、地痞、流氓来。所参演者,无非《大人物》《打黑》《制恶》《扫恶》之属,名目虽异,其质则一:皆是面目狰狞,呲牙咧嘴,动辄挥拳相向,以暴戾为能事。
世人看了,却拍手称快。倒不是他演得如何入骨,实在是那张脸——那张教人看了便想打上一拳的脸——挨打时最是好看。于是乎,剧情之荒谬,逻辑之支离,皆可不论了;只要见他在银幕上被揍得鼻青脸肿,观者便觉胸中一口恶气出了,浑身通泰。
这倒是奇事一桩。演戏演到以挨打为看点的,古往今来,怕也不多。只是我想,若文艺之道,尽付诸于这般“解气”,而于叙事、情理、人物处全然不顾,则纵使拳头再硬,打出的也不过是虚空罢了。
呜呼,我说不出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