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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女子把1岁的儿子寄养在亲戚家,夫妻俩出去打工,亲戚一看女子没按时回来

云南昭通,一女子把1岁的儿子寄养在亲戚家,夫妻俩出去打工,亲戚一看女子没按时回来把儿子接走,竟然又把她儿子交给另外一个人照看,结果意外发生了,儿子在出租房露天厕所溺亡,10年后,女子愤怒的把亲戚和另外一人告上法庭,索赔90万,一审判决女子担责80%,2被告担责:20%赔17.4万,双方都不服,提起上诉,案子经过2审,最终的判决惊呆众人。   事发之初,这对夫妻因生计所迫,决定远赴外地打工,便将尚在襁褓中、仅有1岁的儿子寄养在亲戚家中,双方达成口头照看约定,亲戚无偿帮忙照料孩子,夫妻二人承诺尽快返回接走。   可夫妻俩外出后,迟迟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归来,亲戚多次联系催促,孩子母亲曾短暂返乡,却因抚养费等问题未能与亲戚达成一致,最终还是没有带走孩子。   再次离家外出后长期失联,彻底抛下了年幼的儿子,亲戚独自照料孩子许久,既无力继续承担照看责任,又无法联系上孩子父母,无奈之下将孩子转托给他人照看,并且向当地村委会报备了这一情况,并非擅自将孩子转交他人。   接手孩子的照料者,随后带着年幼的孩子前往外地务工,租住了简易房屋,由于疏于看护,缺乏对幼儿的安全防护意识,年仅2岁左右的孩子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不慎坠入出租房旁的露天厕所,最终不幸溺亡。   这场悲剧发生后,孩子的父母依旧杳无音信,直到十年之后,夫妻俩才重返老家,得知儿子早已离世的噩耗,悲愤之下将当初的寄养亲戚和后续的照料者一并告上法庭,以二人未尽监护义务导致孩子死亡为由,提出90万元的巨额索赔,要求两名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一审审理阶段,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法院认为,孩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幼子随意托付后长期失联,长达十年间仅支付极少的抚养费,完全未尽到最基本的监护职责,对孩子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   而寄养亲戚擅自转托孩子、后续照料者看护不力,同样存在过失,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孩子父母自行承担80%的责任,两名被告共同承担20%的赔偿责任,需赔付17.4万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孩子父母认为自身不应承担主要责任,两名被告应全额赔偿,寄养亲戚则主张自己无过错,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相继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重新核查全案事实,厘清各方责任边界,彻底改写了一审判决,法院查明,寄养亲戚在长期联系不上孩子父母、自身无力照料的情况下,转托孩子并向村委会报备,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孩子的死亡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孩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主动放弃监护职责,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核心原因,过错程度极大,仅有最后接手的照料者,作为事发时的直接看护人,未尽到安全看护义务,存在轻微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孩子父母自行承担90%的责任,仅由后续照料者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付8.7万余元,驳回孩子父母对寄养亲戚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结果也让这场跨越十年的索赔案尘埃落定,也警醒着世人,法定监护责任不可随意推卸,漠视孩子的生命安全,终将承担最沉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