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35岁女子月经不调,查出肾有问题,很严重,需要肾移植,她等到了肾源,顺利做了移植手术,这时医生跟她婆婆说,外面有那个恩适得,注射了这个药之后,可以好得更快,婆婆就在外面买了这个药,结果医生给女子注射之后,女子情况恶化,很快离世了,事后婆婆才得知,这个药居然没有获得批准上市。 都怪医生,要不是医生给小林注射了,那种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药,小林也不会死。 李女士作为小林的婆婆,她非常后悔听医生的话,到外面买了这种药,让医生悄给小林注射,这才让小林失去了生命。 小林明明移植手术成功,却因为李女士一时心急,听信了医生的话,非要从外面买这种药,这才让小林失去了活下去的机会。 想起自己的儿媳妇的遭遇,李女士就深感痛苦。 她的儿媳妇小林,其实是远嫁来她家的,李女士深知远嫁就是一场豪赌,如果没有碰上好的丈夫,好的婆婆,这场远嫁没有意义。 她作为婆婆,深知小林的付出,她待小林如女儿一般,她真诚对待儿媳妇,婆媳关系非常融洽。 当她得知小林肾出了问题,她就非常着急,小林是陪妹妹去产检的时候,为顺便给自己检查,才发现自己肾有问题的。 开始的时候,小林只是以为自己是月经不调,结果却查出肾病非常严重,需要透析,要定期拿药吃。 甚至医生跟她说,小林不但要定期吃药,透析,有了肾源,还需要及时进行肾移植手术。 李女士得知自己的儿媳,得了这么严重的病,就非常心疼儿媳,她只能更好地照顾儿媳,一起陪儿媳等待肾源。 终于他们等来了肾源,这个好消息传来,李女士替儿媳妇感到十分高兴,一家人马上把小林送进医院。 很快,更好的消息传来了,小林的肾移植手术做得非常顺利。 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小林只需要听从医生的安排,按时吃药,配合治疗就可以了。 大家看着小林一天比一天变好,心里都松了一口气。 但是当时正值防控期间,医生告诉李女士,这个时候要防止感染,一旦被感染上,后果会很严重。 医生告诉她,外面有一种抗感染药,叫恩适得,这一种药很不错。 李女士看着医生给自己的儿媳妇做肾移植手术,那么顺利,他们当然相信医生所说的话。 李女士花了1.2万就买了两瓶,付了钱之后,就让发货的人将这些药,发到医生提供的收货地址。 对于这两瓶药到底是怎样的?李女士并不清楚,她只相信医生的操作。 这个药到货之后,医生就给小林注射了,但医生没有记录在病历上,但是医生发了视频给李女士,李女士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李女士看着医生给小林用上了这个药,她更放心了。 谁知,自从用了这这个药之后,小林的情况非常糟糕,才两天的时间,她浑身没有力气,还头晕得很,虽然小林也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医生,也告诉了家人。 但大家都无能为力,就连医生都束手无策,没过多久,小林就离世了。 眼看小林做了移植手术,就要好起来了,却因为用了这种药,小林离世了,李女士和家人都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当初他们还以为是手术之后,是小林的自身情况导致离世的,他们没有多想,就急着处理小林的后事。 直到事情处理完,李女士越想这件事越觉得不对劲。 儿媳妇住院,她一直都忙前跑后,儿媳妇的精神状况,她很清楚。 明明移植手术完成之后,儿媳妇的精神状态是不错的,儿媳妇的病情恶化,是注射了那个药之后才出现的,李女士怀疑那个药有问题。 于是她就追究下去,果然发现那个药在内地都没有获得批准上市。 药都没有获得国家批准,医生就让病人家属买这种药,她怀疑,这药有问题,医生也有问题,医生如果不从中获利,怎么会推荐给患者的家属? 但是医生说,他并不认识卖药的人,他只是提供了联系方式而已,他承认这种药没有国家批准。 他只是参加线上学术会议时,看到这种药,正好这个药的生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出现在大屏幕上,他记下来了,把电话给李女士,让她联系这个人买药的,全程他没有参与。 不管医生怎么说,李女士觉得这件事与医生有很大的关系,为了这件事,她四处奔波,几年了,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那么出现这种事情,李女士该怎么办呢? 1、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医生不能推荐给病人。 《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旦病人使用了没有获得国家批准的药,出现人身损害,医生是要负责任的。 2、如果医生和卖药的人有关系,可以从中获利,那医生的行为就犯罪了。 《刑法》第142条规定,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而销售,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刑期更重。 李女士的儿媳妇已经离世,如果医生确实和卖药的人有关系,医生难逃其责。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来源:大风新闻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