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行政岗位设置
一、学校党委领导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干部管理与重大决策。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与发展规划。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宣传、统战、学生工作或意识形态等专项事务。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律检查与监察监督。
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教学):
负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
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科研):
负责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建设与学术成果管理。
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后勤与安全)
负责后勤保障、校园基建、资产管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人事与财务)负责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财务预算与资源配置。
二、党委职能部门
· 党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与人才工作。
· 党委宣传部部长:
负责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新闻宣传与校园文化建设。
· 党委统战部部长:
负责党外人士联系、民族宗教事务及统一战线相关工作。
· 党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党委日常运转、重要文稿起草、综合协调与督查督办。
·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发展支持。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长(处长):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资助服务。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学术道德与日常管理服务。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部长(处长):负责校园安全稳定、治安消防、交通管理与应急处置。
三、行政职能部门
· 校长办公室主任:
负责行政综合协调、公文运转、对外联络与重要活动组织。
· 发展规划处处长:
负责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学科布局与综合改革推进。
· 人事处处长:
负责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薪酬福利与人事管理服务。
· 财务处处长:
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编制、资金运行与内部控制。
· 本科生院院长:
负责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教学运行、学籍管理与质量保障。
· 研究生院院长:
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导师队伍建设。
· 科研部部长:
负责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与科研平台建设。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负责国际交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与外事事务。
· 后勤保障处处长:
负责餐饮、住宿、物业、维修等后勤服务保障与运行管理。
·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负责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采购管理。
· 基建处处长:
负责校园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与项目全过程管理。
· 审计处处长:
负责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工程审计等监督工作。
四、群团组织
· 团委书记:
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青年思想引领、学生社团与校园文化活动。
· 工会主席:
负责教职工权益维护、民主管理与服务、文体活动组织。
· 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负责女教职工与女学生权益维护、妇女发展及相关工作。
五、二级学院岗位
· 学院党委书记:
主持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师生稳定与干部队伍建设。
· 学院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
· 学院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就业服务。
· 学院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
负责本科教学运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质量监控。
· 学院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
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管理与导师工作。
· 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与学科建设):负责科研组织、学科平台建设、学术交流与成果产出。
· 学院副院长(分管实验室与资产):
负责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与资产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