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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岁的女孩和6岁的同学嬉戏打闹,女孩不小心受伤了,爷爷看到孙女受伤了,就觉

上海,7岁的女孩和6岁的同学嬉戏打闹,女孩不小心受伤了,爷爷看到孙女受伤了,就觉得孙女在学校被欺负了,暴躁的他,情绪瞬间激动,拿着一把菜刀就来到学校,将孙女同学砍成重伤,法院判了。   周女士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她的孩子在学校,被一个学生的家长砍成了重伤,听到这个消息,周女士情绪崩溃了,跌跌撞撞跑去看孩子。   当她看到孩子满身是血,才6岁的孩子,小小的年纪居然被人伤成这样,她心痛不已。   她的孩子为何无缘无故会被学生的家长伤成这样,她的孩子到底犯了什么错,何以让对方下如此狠心。   事情要从她的孩子小项和小王嬉戏打闹说起。   这两个孩子都是一年级的孩子,这个阶段的孩子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一到下课,孩子们就在操场里撒开了腿,满操场跑呀,笑呀,闹呀!   孩子们在戏嘻追逐中,相互打闹中,难免会磕着碰着,小王就是在和小项的嬉戏打闹中,不小心碰伤了。   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的宝贝疙瘩,小王这一受伤,回家之后被妈妈看到了,妈妈可心疼了,马上在家长群里质问,这到底是谁的孩子把她的孩子给弄伤了。   这一问,事情的真相很快就出来,就是小项和小王在玩耍中,小王不小心受伤的。   嬉戏打闹,怎么会轻易受伤,这分明就是欺负,借着嬉戏打闹的借口,想推卸责任,小王的妈妈这么认为。   小王的爷爷看到了,满脑子都是这么想,他的自己的孙女平时就是乖巧听话,老实,就是孙女这个脾气,才被别人视为软柿子,才被欺负的。   他的孙女,他平时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他那么爱孙女,平时都舍不得轻打一下,现在自己的孙女居然被同学欺负了,还受伤了,他那火爆的脾气瞬间就上来了。   不能让对方这样白白的欺负,才6岁的孩子,就学会欺负别人,长大之后还了得。   既然对方家长不懂得教育孩子,那就由他来教育。   于是他就提着一把菜刀,来到学校,直接把小项给砍成重伤了。   一场嬉戏打闹,造成孩子被砍成重伤,事情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周女士更不敢相信,同学之间的嬉戏打闹,会让她的孩子付出此代价,她难以接受。   她把孩子放到学校,就是想着孩子能够在学校好好学知识,学校也是个保护孩子的地方,孩子在学校也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因为一次嬉戏打闹,她的孩子被对方的爷爷给砍成重伤了。   孩子才6岁,她正在体验自己精彩的人生,却因为一个暴怒的家长,毁了她的一生。   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当然要替孩子讨回公道。   同学之间,普通的嬉戏打闹,就换来重伤,或许小王的同学,他们的家长再也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和小王玩了,谁也不知道在玩耍的过程中,小王是如何受伤的。   如果小王是在嬉戏中,自己造成自己受伤的,她那暴躁的爷爷,就要把别人砍成重伤,谁还敢让自己的孩子跟小王玩。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周女士当然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白白受此痛苦。   那么小王爷爷的行为如何认定呢?   1、小项才6岁,她面对一个成年人,根本没有还击之力,小王的爷爷拿菜刀将她砍成重伤,实际上从他的行为来看,他随时可能剥夺孩子的生命,所以他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中,小王的爷爷被判为无期徒刑。   2、小项受重伤,还可以要求人身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小王的爷爷被刑事处罚,那么他的家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3、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同样要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嬉戏打闹,平时老师就需要教育他们,不可在校园嬉戏打闹,以防受伤。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来源:上海法治报 202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