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年级男孩和同桌起了点小摩擦,老师竟让2人站讲台上互打50次,不打完不准下去,并拿出手机录像,俩孩子一开始还不好意思真打,结果打着打着就都急眼了,变成了真打,此时老师依旧举着手机没拦着,放学后,男孩独自回到家,接着就在家楼顶坠亡了,父母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他们想为孩子讨回公道,可那名老师却没受到任何惩罚,依然在教书育人。 2026年1月6号,对于秦先生一家来说,这天是天塌了的日子。 他的儿子,才小学四年级,却从楼上跳了下去,再也没能回来。 事情的起因,是那天下午课堂上,秦先生的儿子跟同桌闹了点小矛盾。 本来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老师劝开就行了。 可那个授课老师的做法,简直让人看不懂。 老师把这俩孩子拎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既然你们爱打,那就互相打50下。 更过分的是,老师还掏出手机对着拍。 孩子一开始还不好意思真打,扭扭捏捏的,后来打着打着就急眼了,变成了真打,老师在旁边愣是没拦着,一直在那拍视频。 上完这节课,到了体育课,班主任又把这俩孩子留在教室里,没让去操场,转头给家长打了电话。 秦先生接到电话往学校赶,可就在这空档,孩子放学了。 他把书包放到了校外的晚托班,自己一个人回了家。 楼里的监控拍到,下午4点20分左右,孩子坠楼了。而这时候,秦先生夫妇还在外面急着往学校赶。 直到5点半,晚托班老师打电话说孩子没来,俩人才慌了神,下楼找人。 结果从邻居嘴里听到的,是孩子已经没了的噩耗。 出事以后,秦先生痛不欲生,但他得撑着找真相。 他去找涉事老师和班主任,电话打爆了没人接,发短信说孩子没了,校方也没人露面,就躲着。 学校的态度更是让他气愤至极。刚出事那两天,学校跟警察说孩子当天在校“无异常”。 秦先生不信邪,自己去找孩子的同班同学问,还拿到了录音。录音里清清楚楚记录了老师让孩子互打50次的事。 拿着这个铁证,秦先生放给警察听,警方这才重新调查,第二天就确认了秦先生说的是实话,学校之前撒了谎。 1月16号,秦先生把材料递到了当地相关部门,可这材料递上去就像石沉大海,好多天没动静。 后来实在没办法,走了信访,打了12345投诉,这才算是受理了。 这2个多月,秦先生跑断了腿。派出所、部门来回跑,学校倒是找过他协商,但秦先生坚决不谈。 为啥?因为涉事老师压根没露面,连个道歉都没有。 更讽刺的是,据秦先生说,那个让孩子互打50次的老师,现在还在学校正常上课,跟没事人一样。 现在离孩子出事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秦先生每次想起孩子坠楼前的那几个小时,心里就跟刀割一样。 孩子在学校受了那么大的委屈,被当众羞辱,被拍视频,回家路上得多绝望才会选择跳楼? 而学校和老师,到现在还在用“正在调查”这四个字拖着。 对于秦先生来说,他不要钱,就想要个说法,想要那个拿着手机拍孩子被打的老师,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事儿如果不查个水落石出,不仅对不起死去的孩子,也让所有家长寒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涉事老师让学生“互打50次”并拍摄视频,属于典型的变相体罚及侮辱人格行为,直接违反该法条。 老师在学生发生肢体冲突时未制止反而拍摄,严重违背职业伦理。且事发后校方谎称“无异常”,涉事教师仍正常授课,说明学校管理严重失职。 涉事教师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还应受到行政处分甚至解聘,学校须整改并追责。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