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6年,张献忠撤离成都前,亲手下令处决了所有妻妾和年幼的儿子,养子孙可望跪地痛哭,张献忠丢下一句话:“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 那天成都城里乱成了一锅粥,百姓们拖家带口往城外涌,谁也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着。张献忠站在自己那座临时王府的院子里,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身边的亲兵一个个低着头,大气不敢喘。他下令把几个女人和孩子带上来的时候,手下人都愣了愣,可谁也不敢多嘴。那些女人有的哭,有的瘫在地上,最小的那个孩子才三四岁,还不知道死是什么,睁着眼睛喊爹。张献忠没回头,就背着手站在那儿,下嘴唇咬得发白。刀斧手动手的时候,院里刮起一阵风,把旗子吹得猎猎响。 说实话,我读到这段史料的时候,心里堵得慌。张献忠这人,一辈子跟朝廷对着干,八大王的名号响当当,打下武昌称了大西王,占了成都当了皇帝,算是穷苦人里爬出来的狠角色。可他这种狠,到最后连自己家里人都容不下。他说自己是英雄,英雄就不能给仇家留下把柄,老婆孩子落在清军手里,那就是让人拿捏的软肋。这话听着硬气,骨子里却是透心凉的算计,在他眼里,至亲的血肉跟城里的粮草一样,带不走的就烧掉,绝不能便宜了对手。 孙可望跪在地上哭得浑身发抖,那不是装出来的。孙可望是养子,可张献忠待他比亲儿子还严,也最看重他。张献忠低头看了孙可望一眼,扔下那句话,抬脚就走了。靴子踩在青石板上,咔咔响,一步没停。我猜孙可望那一刻不光是为那些死去的人哭,更是被这句话砸懵了,连亲儿子都留不得,将来自己这个养子又算什么呢?后来孙可望还真没让张献忠失望,带着大西军的余部杀出一条血路,跟南明联手抗清,可到头来还是没能逃过权力那点破事,跟李定国内讧,最后降了清。你说讽刺不讽刺,张献忠怕幼子被擒,结果养子反倒自己投了人家。 那个年代,人命贱得跟草一样。李自成在北京当了四十多天皇帝就被撵出去,张献忠在成都也没坐稳几天,清军一压过来,他就得往川北跑。跑之前干出这种事,放到现在看就是丧心病狂,可放在那个你死我活的节骨眼上,他大概真觉得自己在做一件“英雄该做的事”。什么叫英雄?那时候的英雄不是救人于水火,是够狠、够绝、不给对手留任何余地。张献忠一辈子信奉这套,到最后连自己的血脉都能亲手断送,也算是把“狠”字走到了头。 我老想,一个人要是连自己的孩子都护不住,那打下的江山还有什么意思?他说“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可孩子从生下来到被砍头,最该护着他的那个人,恰恰是动手的那个人。这哪里是英雄,分明是被自己那套丛林法则逼疯了的可怜虫。英雄不是没有软肋,是护得住软肋。张献忠不懂这个道理,或者他懂了,但不敢赌。 他撤离成都之后没几个月,就在西充凤凰山被清军箭射死了,死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几个亲兵。那些被他杀掉的妻妾和幼子,倒真没落到敌人手里,可他自己,照样没能逃过那一劫。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