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让她遇到正规法院了。
算她幸运。
刚刷到某市法院公开的案例,内容为,22岁男子突然溺亡,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其遗产全部归于其养母。
原来,男子出生几个月时,其生母便离家出走,后来寄养在养母家,由生父承担教育费用,其余开销则由养母承担。
2025年4月,男子意外溺水身亡,其生前与养母共有一套房产。
案件审理过程中,男子生父明确表示,将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全部赠与男子养母。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生母虽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其未能尽到对男子的抚养义务,故在分配遗产时,对其不予分配。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男子养母所有,其养母享有案涉房屋100%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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