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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阿婆谁来养老?你还记得上海那个78岁的张阿婆吗?她终身未嫁,无儿无女,父母

78岁阿婆谁来养老?

你还记得上海那个78岁的张阿婆吗?她终身未嫁,无儿无女,父母早已离世,随着帕金森病的加重,她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谁来照顾她的晚年,成了一个现实的难题。最先伸出援手的,是远在常州的外甥徐先生夫妇。他们频繁往返两地,照料阿婆起居,并垫付了不少费用。为了让老人住进有电梯、护理条件更好的老年公寓,他们提出了一个“以房养老”的方案:成为阿婆的监护人,卖掉她无电梯的老房子,用这笔钱支撑她未来的生活。然而,《民法典》规定,像徐先生这样非直系亲属的个人担任监护人,需要得到居委会的同意。面对此事,居委会却拒绝盖章,主要顾虑有两点:一是担心卖房后,不照顾老人。二是担心阿婆其他近亲属,日后会引发纠纷。果然,“新闻坊”第一次的报道刊发后,张阿婆身在上海的侄子张先生出现了。他表示,自己几年前就曾照顾过姑姑。如今,他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甚至可以和外甥“共同监护”。而更根本的法律障碍也浮出水面:外甥和侄子,必须找到张阿婆散居各地的哥哥姐姐,取得他们放弃监护权的书面表示,才能成为监护人。而这一切,让急需监护的老人陷入了漫长的等待。这个案例,像一滴水,折射出老龄化社会中无数独居、失能老人面临的共同困境。它尖锐地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法律条文要“兜得住”,更要“接得住”。要推进立法, 要让好心人敢办事,让该办的事能办成。第二,个人的“未雨绸缪”,比事后的“法律救济”更重要。 不能等到失能失智后,才让法律来安排命运。独身者完全可以通过意定监护、遗赠协议这样的工具,来主动规划晚年。还是那句话,别让78岁的张阿婆,和46岁的蒋女士、53岁的邓女士、41岁的赵女士,还有那对双失能的母女一样,在法律的缝隙中孤独等待。

本地新闻上海外甥想接78岁姨妈去养老陷入死循环78岁独居老人想要养老卡在1个章上晏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