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公职人员追打理发店长:法律面前,没有“铁饭碗”! 醉酒公职人员追打理发店长!近日,湖南衡阳,理发店老板唐先生向《正在新闻》反映,3月20日,他因拒绝为两名醉酒男子理发,双方发生口角被追打,店内两块玻璃被砸碎。据唐先生提供的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唐先生被人在马路上追打! 派出所接警后,唐先生才得知,追打者肖某某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工作人员。3月24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工作人员称,肖某某在昨日被约谈,纪委已介入调查,具体处置结果将由纪委作出。唐先生表示,希望两人赔偿店内损失。醉酒公职人员追打理发店长周垂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1. 打砸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打砸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打人、砸玻璃行为属于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若打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砸坏他人玻璃等财产,需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包括玻璃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及因玻璃损坏导致的间接损失。在前述案件中,两醉酒男子需对唐先生承担前述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打砸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或者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前述案件中,两醉酒男子既追打他人,又损坏他人财物,将面临治安处罚。 最后,追打他人、打砸他人财物的行为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或可构成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是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构成本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任意毁损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等,即可构成本罪。若是前述案件中两行为人的行为达到前述标准,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2. 公职人员还面临相应的政务处分! 除了与普通公民一样,要承担前述法律责任,公职人员追打他人、打砸他人财物还将面临相应的政务处分。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第四十条的规定,公职人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是有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在前述案件中,行为人作为公职人员,打砸理发店玻璃,在公共场合追打他人,行为符合前述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政务处分。若是被认定情节严重,还将被开除公职。 总的来说,“我喝醉了”不是挡箭牌,法律面前更没有“铁饭碗”。肖某等人员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