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棠,1936年生人,12岁发表作品,被誉为“神童”。荷花淀派传人,当代著名乡土文学作家。 说起来这事儿,得从他挨的那顿整说起。那会儿他才二十出头,正是心气儿最旺的时候,一夜之间给打成了“右派”,撵回老家通县,整整二十一年窝在运河边的小村子里。搁一般人身上,这二十一年得攒下多少委屈多少恨,光是回想起来就能写它几大本子苦情戏。可他呢,愣是咬着牙一个字没往外倒腾那种“我多惨”的玩意儿。后来平了反,满大街都是“伤痕文学”最吃香的时候,谁要能把自个儿那点遭罪的事写得催人泪下,谁就能出名,能拿奖,能在一夜之间红得发紫。多少人都抢着往这条道上挤,可他偏偏不。 有人劝他,说你那些年受的苦,随便抖落抖落就是好题材,写出来准火。他听了直摇头,说那种东西我不写。为啥不写?我琢磨着,他是觉得那玩意儿不地道。他这人骨子里头有种老派文人的硬气,不是那种遇着点委屈就到处嚷嚷的性子。你让他把自个儿的伤疤揭开来给人看,还得变着法儿地卖惨,他干不出来。他觉着那样丢人,不光丢自己的人,也丢乡亲们的人。运河边的那些庄稼人,谁没挨过饿?谁没受过气?人家都闷头过日子,他凭啥就非得把自个儿那点事哭天抹泪地写成书?这不是拿苦楚当买卖做么? 再说他这个人,心里头装的始终是运河边上那点事。他打小就爱听村里的老人讲古,爱看河面上的白帆,爱闻地里的庄稼味儿。后来遭了难回到村里,反倒跟那片土地贴得更近了。那些年他白天干活,夜里头就在心里头一遍遍地过那些人物,那些故事。他看得真真的,村里人哪怕日子再难,该种地种地,该娶媳妇娶媳妇,该唱戏唱戏,从来没见谁成天哭丧着脸。这种活法儿,比那些哭哭啼啼的东西有劲儿多了。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尽是些活蹦乱跳的人物,是运河边上那些鲜灵灵的日子。他觉得文学这玩意儿,说到底得给人点念想,给人点奔头,不能光在那儿倒苦水。 有一回听人说起他的一件旧事,说是他平反后头一回进城开会,有老熟人见面就问,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吧?他笑了笑,说苦什么苦,在村里住了二十来年,反倒把根扎深了。这话说得轻巧,可里头那份心劲儿,不是谁都扛得住的。他这是把苦楚嚼碎了咽下去,化成自个儿身上的骨头和肉,不拿它出来换什么。后来他写《蒲柳人家》,写《瓜棚柳巷》,里头的人物个个活得结实,有情有义,那才是他心里头的中国。你再看那些年靠着写“伤痕”红了的人,有几个能像他这样,几十年笔杆子不松劲儿,一直写到手都抬不起来了还想着运河?那些急着套现的人,热闹一阵子也就没影了,倒是他,安安静静地守在运河边上,写出来的东西到今天还有人翻着看。 说到底,他这人心里有杆秤。他觉得作家的本分,是给脚下的土地画像,给乡亲们立传,不是在那儿比谁更惨。他不是没有伤,只不过他觉得伤疤是长在自个儿身上的,没必要揭开来满世界吆喝。这份底气,是从运河边上那些庄稼人身上学来的,日子再难,也得抬头朝前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