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3个月了,公司还扣着档案和离职证明,新工作都进不去——这违法吗?】
小刘辞职后去新公司报到,HR说:"你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我们没法帮你缴。"
她回头找前公司,对方来了一句:"你走的时候态度不好,证明爱开不开。"
这话说出来,不知道多少人有共鸣。
很多人以为离职证明是公司"恩赐",其实这是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违反了,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小刘因为证明拖了3个月,新单位延迟入职,少收入2.4万。法院支持她全额索赔。
公司"态度不好所以不开"?这条理由在法院一秒钟都站不住脚。
你有权要那张纸,这不是求人,这是要权利。